贵州毕节,26岁男子和女友结婚22天后吵嘴,女方父母将她接走,男子起诉退还8.8

梅姐说法 2026-01-07 12:53:49

贵州毕节,26岁男子和女友结婚22天后吵嘴,女方父母将她接走,男子起诉退还8.8万彩礼及若干红包,女方却称钱已经返回给了男子,还让男子退还19万余元的嫁妆。案件开庭2天后,男子跳桥溺 亡。 据红星新闻报道,王铭是毕节纳雍县人,今年26岁。 此前王铭一直在深圳打工,去年6月底,王铭通过亲戚认识的一个媒人认识了阮某。 两人添加联系方式后,王铭得知阮某是七星关区人,结过一次婚,还有一个女儿。 但是王铭并没有在意,认识几天后,阮某说她父母要见王铭。 7月1日,王铭请假回到毕节,当天晚上和阮某见了面。两三天后,阮某说她的父母想见王铭。 王铭去女方家见家长后,女方家属又去了王铭家,王铭父母第一次见女方,给他们发了1万多元的红包。 八月中旬,按照女方那边的风俗,阮某家人再次去往王铭家,王铭家里非常重视,给定了酒店,加上吃饭,给阮某及家属亲戚发红包等,又花了2万多。 这次见面,两家人商量好在9月9日订婚。 然而,在等待订婚期间,王铭发现阮某又是吸烟又是喝酒的,对此很不满,阮某答应会改,王铭的父母也劝他这不是大毛病。 订婚仪式如期举行,10月1日,两人举办了婚礼,但未领证结婚。 在这个过程中,王铭家付给了阮某8.8万元彩礼,又花八九千元给她买了一个金戒指。 婚后,王铭多次发现阮某吸烟,并因此和她发生争执。 10月23日,王铭和阮某刚结婚22天。阮某找公婆要1000元零花钱,王铭得知后很窝火,和阮某吵了起来。 原来,为了给王铭结婚,父母掏空了积蓄,向亲朋借了5万元外债,又贷款5万。 阮某捏着彩礼和亲朋好友给的红包,加起来有不少钱,可她不用自己的钱,反而找公婆要钱花。 王铭因此和阮某吵了起来,争吵中,两个人还动起了手。阮某报了警,还给父母打电话,说王铭打她。 民警调解后,王铭和阮某签了和解协议,承诺不再吵架打架,可不多大会,阮某的父母带着一群人来了,调解失败,阮某被父母带回娘家。 后来,王家见阮某家铁了心分手,王铭的父母就给阮某父母发信息,说结婚22天,彩礼不退不合适。 阮某父母回复:刚结婚就打人,还好意思要求退彩礼? 因协商不成,王铭起诉了阮某及其父母,要求他们退回8.8万彩礼,及给阮某家发的红包和金戒指等。 2024年12月26日,本案开庭审理。 庭审期间,阮某的三伯称,阮家给了王铭两个13800元的红包,又给了2个13800元的压箱钱,给阮某准备的6床喜被里,每床被子里放了1200元的红包。 三伯称,王铭给他们家的彩礼,他们只看到4万。媒人说,他没看到彩礼。阮某则说,王铭给的彩礼,被他自己又抬回去了。 阮家人还说,他们嫁女儿,置办嫁妆加上办酒席,就花了13万,加上发红包等,王铭还得赔偿他们19万余元。 对此,王铭愤怒异常,他表示,自己从始至终没有收到三伯说的那些红包。 开庭当天,王铭还未看出什么异常,可第二天一整天,他都没下楼。 12月28日凌晨1点多钟,王铭趁家人睡着偷偷离开家,六点多钟,他从附近的万寿桥跳进河里溺 亡。 案发后,王铭的妹夫称,为了给王铭结婚,父母借债十几万,现在婚事没成,女方还要求赔他们十几万,王铭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想不开。 现在,王铭家属除了继续彩礼诉讼,还想让女方给一个说法。 1、王铭家给阮某的钱财属于什么性质?阮某是否需要返还? 王铭家付给阮某8.8万元彩礼和金戒指属于彩礼性质,阮某需要返还。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王铭家给阮某的8.8万彩礼和金戒指,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都属于彩礼性质。 王铭与阮某虽然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领证结婚,因此,王铭家要求返还8.8万元彩礼有法律依据。 王铭父母第一次见女方发的1万多元红包,以及后续见面吃饭、发红包花的2万多元,都具有赠与性质,且是在双方交往、确定关系过程中的礼节性赠与,并非以结婚为直接目的的彩礼范畴。 一般情况下,这种赠与完成后,无需返还。 2、女方家主张财产属于什么性质?王铭家是否需要赔偿? 阮某三伯称给了王铭两个13800元的红包和2个13800元的压箱钱,若这些情况属实,这些钱同样是基于结婚习俗的赠与。 但王铭表示未收到这些红包,这种情况下,阮某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王铭确实收到了这些款项。如果无法证明,要求王铭家返还缺乏事实依据。 三伯称6床喜被里每床放了1200元红包,同理,阮某方需举证证明王铭收到这些红包,否则要求返还没有事实支撑。 阮某家称嫁女儿置办嫁妆加上办酒席花了13万,这些属于阮某家为举办婚礼的自身支出,并非给予王铭家的财产,要求王铭家返还19万余元没有法律依据。

0 阅读:43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