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女汉奸李香兰将被执行枪决,谁料,临刑前她突然解开扣子,从胸前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法官看后惊出一身冷汗,直接将她无罪释放。 一个被骂了半年的“文化汉奸”,怎么突然就成了日本人? 李香兰这个名字,1940年代在东北几乎家喻户晓。 她唱的《夜来香》火遍街头,演的电影里,中国姑娘总是对着日本军官笑。 那时候没人知道,这个说着流利东北话的“中国女星”,户口本上写的是日本山口家的名字。 父亲是在东北做生意的日侨,她打小跟着中国养父母长大,连名字都是养父取的李香兰,听着就像邻家闺女。 1945年日本投降那晚,她在奉天的公寓被宪兵带走。 “文化汉奸”的罪名贴得死死的,说她拍的《支那之夜》是给侵略者唱赞歌。 狱里她哭着喊“我是日本人”,狱卒笑她疯了,“日本人能把东北话说得比咱还溜?”她后来在自传里写,那时候才明白,自己早被当成了“大东亚共荣”的活道具,可观众眼里,她就是帮着日本人欺负中国人的帮凶。 枪决那天,刑场风很大。 她突然解开棉袄扣子,从贴身处掏出张纸那是俄罗斯朋友柳芭帮她弄到的日本户籍证明。 法官拿着看了半晌,上面“山口淑子”四个字,和她半年来喊的名字对上了。 柳芭是她拍电影时认识的,知道她身份尴尬,投降后冒险托人去长春铁路局查了日侨档案,这张纸在她怀里揣了整整三个月。 按当时的规矩,汉奸罪只判中国人。 她一个日本侨民,顶多遣送回国。 法官把笔一扔,“放人”。 那天看热闹的老百姓懵了,骂了半年的汉奸,原来连审判她的资格都没有?我觉得这事儿最拧巴的是,她若真是中国人,早挨枪子了;偏偏她是日本人,反倒全身而退,法理上没错,可情理上谁能接受? 1946年她坐船回了日本,后来成了议员,还参与过中日建交谈判。 可她再也没用过李香兰这个名字,有人问她为啥,她只说“那是别人硬安给我的影子”。 1978年她随团访华,走到长春电影制片厂门口,站了半小时没进去,当年拍《白兰之歌》的摄影棚还在,只是门口挂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标语,她摸了摸口袋,里面装着当年柳芭给她的那张户籍证明复印件。 晚年她在自传里写“中国是母亲,日本是父亲”,可两边都有人骂她。 中国人记得她电影里的笑脸,日本人嫌她总提战争的错。 直到2014年去世,她的墓碑上只刻了本名,山口淑子。 那张皱巴巴的户籍证明,后来被她捐给了东京战争纪念馆,旁边放着一张《夜来香》的黑胶唱片一个用两种语言唱歌的人,最终在墓碑上选了一个最真实的名字,这或许就是她对抗战争荒诞性的方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