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几岁的时候干过一件蠢事,以至于长大了后悔来不及,再也弥补不了曾经犯下的错误。那是初二暑假,蝉鸣把空气都烤得发烫,我和发小阿伟在村里荒废的老砖窑玩捉迷藏。他躲进窑洞里的瞬间,我突然瞥见他裤兜里露出半截崭新的随身听——正是我在百货大楼盯了半个月,却因囊中羞涩买不起的索尼Walkman。 初二那年暑假,太阳把柏油路晒得冒油,蝉在老槐树上扯着嗓子喊,空气里都是热烘烘的土腥味——我和发小阿伟蹲在村西头的老砖窑顶上,用草棍划拉着地上的碎砖,等对方先喊“开始”。 那时候我们好得能穿一条裤子,他兜里有颗糖都会分我半颗,可那天我盯着他裤兜鼓起来的那块,眼睛突然就挪不开了。 是索尼Walkman,银灰色的外壳,边角还闪着新机器的光——就是我在镇上百货大楼玻璃柜里看了半个月,攥着皱巴巴的五块钱零花钱,连摸都不敢摸的那款。 你说人怎么会突然就变了呢?前一秒还想着“他有我也开心”,后一秒就盘算着怎么把那东西变成自己的。 阿伟先蒙上眼,我数到十就往窑洞里钻,他追着我的影子跑,笑声把窑壁的回声都震得嗡嗡响。 躲在砖堆后面时,我又看见他掏出来摆弄,耳机线垂在胸前,手指在按键上轻轻按,像是在摸什么宝贝——那一刻,心里像有只猫爪子在挠,又热又痒,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要是他把这个弄丢了,是不是就…… 我趁他转身找我的空档,悄悄把他脱在窑洞口的外套往砖缝里塞了塞,又故意往相反方向扔了块土疙瘩,等他追过去,我飞快地从他外套兜里把那个Walkman摸出来,塞进自己裤腰——心跳得像要炸,手心全是汗。 后来我才知道,那台Walkman是他在镇上饭馆洗了一个月盘子,每天端着比他还高的碗碟,被热油溅了满胳膊红点换来的;更后来我才听说,他本来想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说“看你天天去百货大楼瞅,知道你喜欢”。 事实是,我太想要那个随身听了,想要到忘了阿伟分我半颗糖时的甜,忘了他陪我在暴雨里跑回家时的暖;推断是,穷和馋拧巴在一起,让我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偷偷摸摸,见不得别人好;影响是,那天下午阿伟找不到随身听,蹲在窑洞口哭了半个钟头,他没骂我,也没问我,只是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说“不玩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短期结果是,那个暑假剩下的日子,阿伟再也没找过我,上学路上遇见了,他也会绕着墙根走。 长期影响是,那台Walkman我一次都没敢听过,后来偷偷放回了他家窗台上,但我们之间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再也粘不回去——就像老砖窑里那些烧裂的砖块,看着是完整的,摸上去全是扎手的缝。 当下可操作的提示?大概是,人这一辈子,总会遇到让自己眼红的东西,但眼红归眼红,手不能伸错地方;想要的,就去挣,去攒,去堂堂正正地问“能不能给我”,而不是趁人不备,把别人的宝贝揣进自己兜里。 前两年回老家,路过那片老砖窑,荒草已经把窑洞堵死了,蝉还在叫,只是声音稀稀拉拉的,像哭;我站在窑顶上,摸了摸裤兜,空空的——原来有些东西,丢了就是丢了,后悔药再灵,也补不上心里那个窟窿。
我十几岁的时候干过一件蠢事,以至于长大了后悔来不及,再也弥补不了曾经犯下的错误。
奇幻葡萄
2026-01-03 20: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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