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聚餐后"好心"送朋友女友回家,车内摸大腿+闯家门施暴!赔偿4万获谅解,法院仍判1年半,网友:大快人心! 深夜聚餐起口角,"仗义"送友归竟藏狼子野心!吉林这起案件的判决,让无数人看清了法律的底线——道歉赔偿换不来脱罪,侵犯他人底线必遭严惩! 2022年7月5日晚,一场从八点持续到凌晨三点的聚餐,让蔺海波、张杰、李胜利及女友黄莉莉四人都醉意熏熏。黄莉莉因疲惫想回家,却遭男友李胜利拒绝,两人激烈争执后,黄莉莉赌气叫了网约车准备独自返程。此时,男友的好友蔺海波"热心"提出护送,即便黄莉莉明确拒绝,他仍强行坐上副驾驶,与后排的黄莉莉一同离开。 车辆行驶中,醉酒的蔺海波彻底暴露本性,多次伸手触碰黄莉莉大腿,均被女方奋力推开。可这份抗拒并未让他收敛,到了黄莉莉小区楼下,蔺海波又以"安全为由",不顾反对紧跟她进了电梯、闯了家门。房门刚关上,蔺海波就猛地将黄莉莉抱住强吻,随后拖拽着反抗的她摔在床上,撕扯衣物意图实施性侵! 千钧一发之际,好友张杰的电话让蔺海波动作停顿,黄莉莉抓住这生死间隙奋力逃脱,第一时间联系男友并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仍在屋内的蔺海波当场抓获,到案后他对自己的暴行供认不讳。 案发后,蔺海波家属急着"私了",向黄莉莉支付了4万元经济补偿,也取得了她的书面谅解。本以为赔钱获谅解就能息事宁人,可法院的判决却打破了这种侥幸——以强奸罪判处蔺海波有期徒刑1年半! 很多人疑惑:都获得谅解了,为啥还得坐牢?这里的法律边界必须拎清! - 蔺海波的行为早已构成犯罪:车内摸大腿属猥亵,闯家门后暴力拖拽、意图性侵,完全符合《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并非"一时糊涂"那么简单。 - 刑事谅解≠免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谅解只能让犯罪分子获得量刑从宽,不能抵消犯罪事实。强奸罪是公诉案件,国家追诉权不会因被害人谅解而终止,这也是司法实践中早已明确的原则。 - 未遂仍需担责:虽因电话干扰未能得逞,但根据《刑法》第23条,这属于犯罪未遂,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非免责。上海曾有类似案例,男子翻窗性侵邻居未遂获谅解后,同样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可见司法裁判标准的一致性。 网友看完纷纷点赞判决:"这才是正义该有的样子!""以为赔钱就能抹平伤害?法律可不答应""‘热心护送’不是侵犯的借口,尊重女性边界刻不容缓"。此案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醉酒不是施暴的挡箭牌,朋友关系更不是犯罪的护身符;对于女性而言,面对不合理要求要坚决说不,遭遇侵害后及时报警、保留证据,法律永远是最坚实的后盾。 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性自主权更是每个人的核心人格权。无论关系远近、是否赔偿谅解,只要违背他人意愿实施侵害,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起判决不仅维护了被害人的权益,更彰显了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任何试图挑战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应有的代价!代驾车猥亵 熟人做案 强奸罪 强奸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