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江苏一女子在聚餐醉酒后,被老板带走,次日被发现陈尸办公室。期间警方

乐天派小饼干 2025-12-22 12:00:45

“太荒唐了!”江苏一女子在聚餐醉酒后,被老板带走,次日被发现陈尸办公室。期间警方以“酒精中毒”和“两人是情人关系”为由不予立案。目前,父亲老樊拒收235万天价赔偿,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只希望得到女儿真实死因! 赣榆区法院开庭那天,天气不算好,阴着,樊旭声一大早就从塔山镇坐车赶过来,身上穿的还是那件平时下地干活时常穿的外套,只是洗得干净了些。 他坐在原告席上,腰背挺得很直,但一双手一直放在腿上,指节因为用力有些发白。 对面坐着的是公安机关的出庭代表,说话有准备稿,语气平稳,庭审一开始,这种对比就很明显——一边是熟悉程序的人,一边是连行政诉讼流程都要提前问好几遍的农民。 樊旭声这次来,并不是为了钱,那235万元赔偿款,早就打进了账户,也没有人再提退还的技术问题,但他心里始终过不去的是,女儿的死亡到底算什么性质。 案子要从2024年元宵节那天说起,那天原本应该是个团圆的日子,樊蕊却被公司临时叫去陪一场饭局。 她当时是昌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说是“办公室”,但实际工作内容很杂,接待、联络、应酬都要参与。 那段时间公司正在推进厂区扩建,手续卡在镇里,饭局地点选在镇上一家不算高档、但常接待公务宴请的餐馆,到场的有老板刘某,还有镇书记、镇长等五名干部。 饭局开始后,酒是绕不开的,白酒度数不低,喝得也急,根据后来了解到的情况,樊蕊一开始还能应付,后面明显不行了。 有人看到她靠在椅背上,头低着,说话断断续续,需要别人提醒,饭局结束时,她已经站不稳了。 正常情况下,这种状态下的人,至少应该被送回家,或者送医院,但当天晚上,没有人联系樊家,刘某表示自己送她离开,却没有说明具体去向。 后来警方认定,她被带回了公司办公楼,那栋楼里有一间带床的办公室,平时用于值班或临时休息。 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刘某报警,说人已经没有反应,救护人员到场后确认死亡,警方随即介入,尸检结果认定为酒精中毒。 问题出现在后续调查中,尸检报告里显示,樊蕊体内检出了刘某的体液,对此,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双方存在情人关系,属于自愿行为,这一认定,直接影响了案件性质,刑事调查也因此没有继续深入。 樊旭声无法接受这个说法,他反复强调,女儿当晚已经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连走路都需要搀扶,是否具备作出“自愿”判断的能力,本身就值得怀疑。 他提出查看监控,希望弄清楚女儿离开饭局后的状态,但结果并不理想。公司内部监控称“设备损坏”,相关路段的视频也未能提供完整画面,关键时间段,没有影像资料。 同时,赔偿协商却进行得很快,事情发生后不久,刘某方面提出私了,最初给出的金额是135万元,后来提高到235万元,谈判过程中,很少涉及责任划分,重点始终放在“尽快解决”。 当时樊旭声整个人都处在崩溃状态,亲戚们劝他,人已经没了,别再折腾了,钱拿了,好歹给家里留条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签下了不再追究的协议。 第二天,女儿的遗体被火化,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钱到账之后,他开始反复想那些细节:为什么送人时不通知家属,为什么监控刚好缺失,为什么参与饭局的干部只是简单处分,为什么案件这么快就定性? 这些问题,没有一个得到正面回答,后来他提出退赔,要求重新立案,被告知无法重新鉴定尸检结果;刑事立案申请被驳回;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回复基本一致——不构成犯罪。 在几乎所有渠道都走不通的情况下,他选择起诉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对他来说,这不是一条有把握的路,而是最后一条还能走的路。 现在,那235万元还在账上,但家里堂屋的遗像每天都有人擦,他说得很清楚,钱不是他要的结果,他要的是一个说得通的解释。 在法庭上,他反复问的并不复杂:如果一个人喝到失去意识,被单独带走,最后死在密闭空间里,这样的情况,真的可以只用“情人关系”和“酒精中毒”来解释吗? 这起案件,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法律概念里的胜负问题,而是作为父亲,能不能为女儿留下些什么的问题,哪怕结果改变不了,他也不想让事情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过去。 信息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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