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河南夏邑,男子伐树时,不慎被树木砸伤,被送去医院。医院说情况危急,必须立刻做手术。因家属不在现场,村主任就在麻醉协议书和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谁知医院诊疗出错,导致男子偏瘫,赔偿男子126939.1元。之后,男子又把村主任告上法庭,说他未经过伤者和家属同意签字,导致偏瘫后果。索赔10万,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法院这样判了! 2020年7月,河南夏邑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一场特殊辩论激烈进行。 原告郭某其坐轮椅神情凝重,被告村主任杜为民满脸委屈无奈,官司核心并非医疗事故责任,而是8年前一次善意救助的边界——杜为民紧急代签手术同意书救下郭某其,如今被索赔10万元。 郭某其代理人当庭提出:“杜为民未经授权代签手术文书,直接导致医院实施不当手术,致郭某其偏瘫,理应担责。” 这番话引发法庭外骚动,二十多名自发旁听的李庄村村民纷纷议论,为杜为民鸣不平。 纠纷根源要回溯到2017年3月4日下午。 豫东平原春寒未消,李庄村头林地内,郭某其与四位工友砍伐村里规划清理的老杨树,经验丰富的他负责最后砍伐环节,众人已提前清理障碍,看似万无一失。 意外突然发生,郭某其砍断树干最后连接部时,树根在松软土壤中滑动,水桶粗的杨树侧翻砸向他,“嘭”的闷响后,他被死死压住失去声息。 工友们急忙推开树干,见郭某其脸色青紫、双眼紧闭,后腰棉袄被鲜血浸透,呼吸微弱。 有人颤抖着拨通120,有人翻找家属联系方式,仅找到一部老旧按键手机,拨打其妻子号码始终无人接听——后知其妻子带孩子回邻县娘家,手机落在家中。 120急救车赶到后,医护人员初步诊断:“腰椎粉碎性骨折伴内脏出血,已失血性休克,必须立刻手术,晚一分钟就可能没命。” 但补充说明让工友们两难:“手术需家属签字,家属赶不到需责任人代签,否则无法启动。” 常年种地的工友们文化程度不高,不敢承担签字责任,急得满头大汗的老张一筹莫展时,有人提议找村主任杜为民:“他处理过不少村里急事,肯定能拿主意。” 此时杜为民正在村委会调解宅基地纠纷,接到“有人被树砸伤病危需签字手术”的电话后,立刻放下土地台账,跟争执村民说明情况便急匆匆跑出村委会,骑上三年旧电动车赶往医院。 15公里路程需经三个繁忙十字路口,他一心救人顾不上红绿灯,几次闯红灯险些出事,甚至差点撞上小货车也未回应。 下午4点10分,气喘吁吁的他冲进急诊室,主治医生已持麻醉风险告知书和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等候。 “你是村主任杜为民吧?”医生确认身份后急促说道,“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腰椎骨折压迫神经、内脏仍出血,必须马上手术,我们多次联系家属无果,你能代签吗?” 杜为民目光在文书与奄奄一息的郭某其间切换,内心激烈挣扎:签字要担未知风险,不签郭某其可能当场丧命。 急诊室里脚步声与仪器滴答声交织,他踱步半分钟后,深吸一口气接过笔:“签我的名字,先救人!”笔尖落下时手微微颤抖,这是对生命的敬畏。 次日凌晨2点,医生宣布手术成功,郭某其脱离生命危险,杜为民悬着的心放下,待郭某其被推进重症监护室后,才拖着疲惫身躯回家。 为治病,家里花光积蓄还借了十几万元外债。 2018年,郭某其家人将夏邑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过错责任。 专业鉴定明确医院手术复位失误是伤残直接原因,2019年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26939.1元。 但拿到赔偿的郭某其情绪未平复,将不幸归咎于杜为民:“不是他擅自签字,医院就没法手术,我也不会瘫痪,他必须再赔我!” 回到庭审现场,杜为民代理人当庭反驳:“杜为民的行为属典型紧急救助,符合《民法典》第184条规定。 他与郭某其无亲属关系、无法定救助义务,签字纯出于善意。 当时郭某其生命垂危、联系不上家属,符合紧急性要件。 伤残是医院过错导致,与代签无直接因果关系,代签仅为启动抢救。” 村民证言也印证这一点,大家纷纷表示杜为民救人心切,平时就乐于助人,愿为其善意作证。 郭某其不服上诉,2020年9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直到2025年1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公布,明确紧急救助法律保护边界,这场持续8年的拉锯战才彻底落幕。 案件结束后,杜为民接受采访时说:“这8年我无数次质疑自己,如今公正判决下来,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还是会伸手,只是会提前做好证据留存。” 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者付出勇气与担当,不应陷入官司困境;患者及家属遭遇不幸时,应理性维权找准责任主体,而非转嫁不幸。 相关部门更需完善紧急医疗场景制度设计,建立全国统一紧急联系人备案系统、明确代签人资格与责任边界、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减少过错,方能让善意救助者无后顾之忧,让需要帮助的人及时获救,让社会始终充满温度。 那么到最后,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