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那些动不动谈与国际接轨的,其实质就是叛国。”他点名北大法学院“公布境外资金的规模和去向”。 这话一出口,整个学术圈炸了锅。 有人骂他偏激,有人说他不懂 “学术自由”,可当你扒开北大法学院那个 “人权项目” 的底裤,就会发现:这哪是偏激,分明是把藏在阴影里的猫腻,狠狠晒在了太阳底下 北大法学院那个人权项目,从2004年开始拿瑞典政府的钱,表面上是学术交流,实则是把“教材编写、课程设置、学生实习”全套攥在手里——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的钱,从来不是做慈善的。二十年间三百多个毕业生,不少进了法院、高校和立法机构,他们写的论文、提的建议,真的能保证没沾着资助方的价值倾向? 这事的关键不在“要不要国际合作”,而在“怎么合作”。就像你家厨房进来个陌生人,说要教你做饭,结果连油盐酱醋的柜子都要上锁,菜谱里偷偷加辣椒,还不让你看采购单——换谁都会嘀咕。 北大法学院说“捐赠协议有保密条款”,可《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白纸黑字写着,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必须公开资金流向。当年美国廖凯原基金会捐楼,北大可是敲锣打鼓公示的,怎么到了瑞典政府的钱,就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这些拿境外资金的学者总爱谈“学术自由”,却选择性忽略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人家规定,拿外国钱搞影响政策的研究,必须挂牌公示,违者重罚。 咱们这边倒好,一边拿西方的法律体系当标杆,一边拒绝按西方的监管标准公开资金——这种“只接好处、不接约束”的双标,恰恰暴露了心虚。 项立刚不是反对学习,而是看穿了某些“接轨”背后的算计。中华文明五千年,从商鞅变法到今天的治安管理,早就有自己的法治逻辑。 瑞典那个瓦伦堡研究所,官网明晃晃写着“通过人权教育影响全球治理”,这种带着任务的资助,和当年传教士办学校有什么区别?看看他们主导的课程,全英文教学、外籍教授常驻、学生必须去指定机构实习,培养的到底是“中国法律人”还是“国际规则代理人”? 最该警惕的是,这些项目正在塑造法律精英的思维习惯。比如有人主张“吸毒嫖娼记录该删除”,理由是“国际接轨”,却忘了中国治安管理的逻辑是“教育+惩戒”,和西方纵容个人主义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兼容。 当立法建议里掺着境外资金的私货,当法律人才的价值观被潜移默化,吃亏的是整个国家。项立刚喊的,就是让学术研究的“源头”见见光。 这事闹到现在,北大法学院始终没说清楚:这些钱有没有附加条件?课程内容有没有经过意识形态审查?毕业生的研究成果有没有被境外机构利用?公众要的不是打倒学术合作,而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吃中国饭的,就得守中国的规矩。 那些拿境外钱却躲在“学术自由”背后的人,敢不敢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那样,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晒在阳光下?毕竟,真正的学术自信,从来不需要遮遮掩掩。

专治斑秃
妥妥的间谍,间谍经费以捐赠合作方式打款,然后就私分进了个人腰包,比打款给个人安全隐蔽。
金德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接收外国资助的,肯定是相互利用,利益关系网络,出卖国家机密,或搞颜色革命目的,现在出现乱立法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