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荒唐!北京一位老人去世后,子女没有通知社保中心,导致养老金被继续发放4年,共计三万四千余元,直到社保中心发现,子女才辩称:我们不是故意的!结果,法院判了! 陈某去世后,儿女们从外地赶回来,把后事办得妥妥当当。户口注销、丧葬费领取,该跑的部门都跑了个遍,一家人觉得手续都齐了,各自回了工作的城市。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他们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环——向社保中心申报老人死亡。这一步没走,养老金发放系统就默认老人还在世,每个月照常打钱。 时间一晃过去4年,老人账户里陆续多出了3万4千多元养老金。社保中心在一次常规数据比对中发现异常:系统显示老人正常领钱,公安那边却早已注销户口。顺着线索一查,才发现老人已经去世多年。问题暴露后,社保中心要求家属退还多领的养老金。 面对质询,子女的解释只有一句:“我们不是故意的,就是忘了。”这话听着委屈,却站不住脚。户口能及时注销,丧葬费能及时领取,偏偏最容易被忽视、也最容易出问题的养老金申报环节被遗漏,逻辑上很难让人完全信服。至少说明,这家人在涉及公共资金的问题上,警惕性和责任心都不够。 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忘”。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险基金,人去世后继续发放,就构成不当得利。法院审理后认定,子女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主观骗保故意,但客观上占有了国家资金,应当全额返还。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子女退还全部3万4千余元。 这个结果,算是比较温和的处理。要是情节再严重一点,比如刻意隐瞒死亡事实、持续提取养老金,就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不仅要退钱,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恶劣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这条线,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 现实中,类似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家属是真不懂政策,以为“人死账清”,养老金发不发跟自己没关系;有的则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主动说,系统也发现不了”。无论哪种心态,最后埋单的都是自己。社保基金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钱”,每一分都是参保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堆出来的,谁多拿了,都是在占公共利益的便宜。 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家里有老人去世,一定要把流程走完整。除了办理户口注销、丧葬手续,还要第一时间通知社保、医保、民政等相关部门,避免出现养老金、补贴、医保待遇继续发放的情况。很多地方现在已经在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人一去世,数据会自动联动,但系统再智能,也替代不了家属最基本的诚信和配合。 公共资金的管理,靠制度,也靠每一个普通人的自觉。一句“我不是故意的”,可以解释疏忽,却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在涉及社保基金、公积金、各类补贴时,家属多一点主动,多问一句、多跑一趟,往往就能避免一场纠纷,也能守住自己的清白。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