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养了11条狗,这天他来看狗时,竟发现狗在啃骨头,而且很像是人骨,他意

微光下的暮色 2025-12-16 18:29:47

内蒙古一男子养了11条狗,这天他来看狗时,竟发现狗在啃骨头,而且很像是人骨,他意识到不对劲,自己此前雇了位60岁老人看护,现在老人却不见了!他仔细搜寻后发现,老人已经死了,遗体只剩双脚和部分腿骨,头、胳膊、躯干都不见了,男子赶忙报了警。民警排除他杀,从狗粪中检出和老人一致的DNA,老人家属起诉男子索赔64万,法院判了! 事情发生在内蒙古的一处城郊院落,养犬男子平日里靠这些狗看家护院,有时也会带出去打理相关生意,11条狗里不乏体型较大的犬种,平时都圈在院子里饲养。雇来的60岁老人手脚勤快,负责给狗喂食、清理院落,双方合作了一段时间一直相安无事。谁也没想到,一次寻常的探视会变成如此惊悚的场面,那些平日里看似温顺的狗,竟在无人约束的情况下酿成惨剧。 民警调查后确认,老人并非被他人所害,大概率是在院落内突发疾病倒地,失去行动能力后被狗群攻击。狗粪中的DNA鉴定结果,更是直接证实了老人的遗体遭到了犬只的啃食,这一结论让所有人都感到痛心又后怕。老人家属无法接受亲人以这样的方式离世,他们认为,养犬男子作为狗的主人,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管理义务,既没有对烈性犬只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也没有为看护老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才导致悲剧发生,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了64万元的赔偿要求。 养犬男子觉得十分委屈,他辩称自己已经搭建了狗舍,平时也叮嘱过老人不要轻易靠近狗群,老人的突发疾病是意外,并非自己管理不当造成。但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尤其是饲养多条犬只且包含大型犬的情况下,主人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男子一次性饲养11条狗,却没有采取足够的隔离、防护措施,也未对看护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显然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事件的具体情况、男子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没有完全支持64万元的索赔金额,但判决养犬男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老人家属数十万元。这个结果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有人觉得老人的离世是意外,养犬男子已经雇人看护,不该承担这么多责任;也有人认为,养犬就要担责,11条狗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主人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理应赔偿。 在我看来,这起悲剧的核心在于“责任缺失”。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养宠物,尤其是狗,但很多人只享受养犬的快乐,却忽视了背后的责任。最高法早就明确过,养犬一定程度上也是“养责任”,无论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还是普通犬只,主人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像案例中一次性养11条狗,更应该意识到潜在风险,搭建牢固的隔离设施、给大型犬佩戴嘴套、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老人的离世令人惋惜,而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养犬人敲响了警钟。文明养犬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牵好牵引绳、做好防护措施、管好自己的宠物,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每个养犬人都能绷紧安全这根弦,很多悲剧或许都能避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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