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这是全球实践经验的真实总结,更是无数弱势群体用血泪印证的残酷现实。 癌症晚期、渐冻症以及重度残疾患者的痛苦往往是难以言喻的,然而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允许医生直接结束患者生命的却仅有少数。 首先得说句实在话,安乐死看似是“解脱”,可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现实里,最先被“解脱”的往往是穷人。富人得了重病,能住最好的医院,用最贵的止痛药,享受顶尖的安宁疗护,哪怕到了终末期,也能靠先进医疗技术减轻痛苦、延长生命,他们很少会走到“只能选安乐死”的地步。 可穷人呢?别说高端治疗了,有时候连基本的止痛药物都凑不齐,家里的积蓄很快被病魔掏空,看着亲人被病痛熬得不成人形,自己却连一点缓解的办法都没有,这时要是有“安乐死”这个选项,很可能就成了走投无路下的被迫选择。 就像1986年我国陕西汉中的那个案子,农村妇女夏素文得了肝硬化腹水,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家里根本负担不起长期治疗,医生蒲连升在家属恳求下实施了安乐死,虽然最后法院判了无罪,但这背后藏着的穷人就医难的无奈,谁看了不揪心? 再看看那些已经放开安乐死的国家,穷人的处境更是让人脊背发凉。荷兰是第一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2001年法案生效后,安乐死的人数就一年比一年多,2022年已经达到8720起,占全国死亡人数的5.1%,短短十几年增长了好几倍。 更让人揪心的是,荷兰不同地区的安乐死比例差得离谱,收入最低的三个地区,安乐死发生率居然是最高地区的25倍之多。这说明什么?说明没钱没资源的穷人,更容易被逼到选择安乐死的绝境。 比利时的情况更糟,2002年刚合法化时只有24起案例,到2023年直接飙升到3423起,短短二十多年翻了一百多倍。 更可怕的是,这里面还有89人是因为抑郁症之类的心理问题被实施安乐死,甚至有个叫蒂娜·尼斯的女性,只是因为情感破裂、患有精神疾病,就被医生诊断为“人生失败”而执行了安乐死,她的家人喊冤十年都没结果。 这些案例里,穷人占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是真的想放弃生命,而是实在扛不住病痛和贫穷的双重打击。 还有个更残酷的现实,安乐死一旦合法化,很容易变成某些人“省钱”的工具,而被牺牲的还是穷人。 有些家庭里,老人得了重病,治疗要花大价钱,子女可能会旁敲侧击地劝老人“选安乐死,别拖累大家”;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节省资源,也可能会引导经济困难的患者选择安乐死,毕竟治疗一个重症病人的成本,远比一次安乐死高得多。 哥伦比亚就是个典型例子,这个国家虽然允许安乐死,但形成了鲜明的双轨制:富人花2000美元就能自主选择时间和医生,舒舒服服地结束生命; 而穷人只能走公共医疗体系,要反复提交申请,被层层官僚主义刁难,很多人等不到审批就已经在痛苦中离世,还有人因为付不起费用,只能被迫接受安乐死。这种“富人享治疗,穷人享安乐死”的不公,难道不是对穷人生命的漠视吗? 很多人觉得安乐死是“个人选择”,可在贫富差距面前,穷人根本没有真正的“选择权”。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早就说了,全球只有不到5%的国家实现安乐死合法化,多数国家的立法者都清楚,以现在的社会治理和医疗保障水平,合法化带来的风险远大于收益。 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要是允许他们主动结束患者生命,不仅违背了医学伦理,更可能让医疗行业变味——当治疗不如“安乐死”省钱,穷人的生命权还能得到保障吗? 世界医学会也多次强调,现代医疗已经能缓解90%以上终末期患者的痛苦,根本不需要靠安乐死来解脱,真正该做的是完善医疗保障,让穷人也能享受到止痛治疗和安宁疗护,而不是把“安乐死”当成逃避责任的借口。 更让人担心的是,安乐死的适用范围很容易越放越宽,最后彻底吞噬弱势群体。比利时一开始只允许绝症患者申请,后来扩展到未成年人,再后来连心理疾病患者都能申请;荷兰也出现过医生给脑退化患者执行安乐死被起诉的案例,说明就算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也挡不住滥用的风险。 要是我们也放开安乐死,那些孤寡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会不会成为最先被“优化”的对象?他们没有足够的话语权,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在“减轻痛苦”“不拖累别人”的道德绑架下,很可能被迫做出违背本心的选择。 说到底,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从来不是冷漠,而是看透了背后的风险,是在为穷人筑牢一道生命安全网。生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没钱治病,就被剥夺活下去的权利;缓解痛苦的方式有很多,不能因为省钱省事,就选择最极端的安乐死。 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让穷人也能看得起病、减得了痛,而不是打开安乐死这个潘多拉魔盒,让穷人沦为不公制度的牺牲品。 那些喊着“支持安乐死”的人,可能永远不会明白,当一个人连活下去的底气都没有时,所谓的“自主选择”,不过是穷人的绝境悲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