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18.8万+全款房还不够?女方最后提的这个要求,让我朋友彻底寒了心 朋友今天也是喝多了,红着眼睛跟我吐苦水。 为了儿子结婚,他这把老骨头算是真的被“敲骨吸髓”了。 听听这账单,我都替他肉疼: 彩礼一口价18.8万,少一分不行; 改口费,爸妈一人一万,这叫2万; 三金首饰,还得奔着3万去买。 这也就忍了,毕竟为了孩子。 最硬的大头——婚房,老两口掏空了一辈子的积蓄,全款买下来了(三线城市),没让小两口背一分钱房贷。 本以为这诚意已经顶破天了吧?结果女方家里那个算盘珠子,还是崩到了脸上。 女方父母轻飘飘丢下一句话: “房产证上必须加我女儿名字,否则免谈。” 理由还是那个老掉牙的词:安全感。 丈母娘的话术一套一套的: “我们不是图你的房,就是图个态度。现在的婚姻法不保护女人,万一以后离了,我女儿青春也没了,房子也没份,她亏不亏?” 听听,还没领证呢,就已经在算计“万一离了”怎么分那一半房产了。 钱,你要拿走;金子,你要戴上;房子,你还要分一半。 嘴上全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 所谓的“保障”,在他们眼里,指的不是婚姻长久的保障,而是离婚后分一半资产的保障。 朋友坐在那,手里捏着烟一直在抖: 问我“你说我是签这个字,还是让我儿子打一辈子光棍?” 说实话,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劝他! 老铁们,如果是你,面对这种“连锅端”的要求,这婚,你觉得还敢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