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出门,开门就是一堵墙,邻居家是真的欺人太甚了,他们建房子,竟然和女子家

每日案论 2025-12-13 19:28:13

北京,女子出门,开门就是一堵墙,邻居家是真的欺人太甚了,他们建房子,竟然和女子家大门,相隔只有37公分,最宽的也只有65公分,房子建好后,女子想要回家,只能侧着身回去,还蹭了一身的土,她找邻居理论,邻居却说:你又不住在这里,我建房子是一辈子的事,我肯定要以最大面积来建房。 女子回到家,看着眼前的那1栋房子,看着门前的那一面墙,她家门口和邻居的墙,相隔只有窄窄的一条小道,只能侧着身,她才能回到家,家里的光线全部被遮挡了,即使是白天,里面也是昏暗的,房子根本不能住人了。 她知道邻居自私,可没想到,邻居会这么缺德,这么霸道,建房子的时候,居然没有给她家留一点余地,眼里只有自己。 正常的建房子,邻里之间肯定是有公共的小道,不管是谁修建房子,都应该留出一定的空间,供邻居进出。 可这个邻居倒好,他们建房子,直接就全部使用了自己的面积,所留的那一条小道,还是女子家抛出来的面积。 女子看着邻居如此过分,她实在是太气愤了,这邻居简直是欺人欺到家里来了,邻居肯定就是看着女子家没人,所以才敢如此欺负人的,才不给女子一家留一条小道回家。 遇到这样的邻居,女子是真的很糟心,她不愿就此把委屈咽进肚子里,邻居建房是一辈子的事情,他们家的房子也是一辈子的事情,不管他们家的房子,现在如何,不管能不能住人,总有一天他们是要回到老家的,他们是要重新修建房子的。 如果回来建房子,开门就是一堵墙,他们住得也不会开心。 女子越想越烦躁,就找邻居讨个说法,邻居却大声地说道:“你们家的房子,本来已经被大水冲成这样了,根本就不能住人了,已经是危房了,你们又不住在这里,我们建房子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既然你们不住在这里,我们家建房子是一辈子的事情,当然要使用所有的面积来盖房。” 女子终于明白邻居的意思了,他们就是明知而为之的,他们知道盖房不留空间,也是有所不妥的,他们就看准女子一家不在这里住,所以胆大妄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不留1寸,全部盖房。 遇到这样的邻居,女子真的非常的愤怒,只好找来了法官,让他们公平公正地帮忙处理这件事,她实在不想和这样无赖的邻居吵下去了。 法官来到女子家门口,也想进入女子家,可是也只能侧着身子进去,还碰了一身的灰,法官也觉得这个邻居有点过分。 他们直接告诉女子,别人的房子,住不住是别人的权利,但是盖房子就不能不顾邻居的权利,如此盖房就是不对的。 确实如此,远亲不如近邻,真正的好邻居,在建房的时候,肯定不会用完自己的面积去盖房的。 邻里之间会留有一定的空间,供邻居出行,方便邻居,也让方便自己,正所谓,宁留三尺巷,莫借一寸墙。 虽然女子一家,确实没有住在现在的房子里,房子被大水泡过,可能也是真的不能住人了,是危房,但不代表女子一家以后不回来盖房。 邻居如此盖房,显然就已经侵害了女子一家的合法权益,并且她事后还在狡辩,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正视自己的处理方式,在那据理力争,胡搅蛮缠,她真的很霸道,有这样的邻居是真的让人很闹心。 但现在是法制社会,即使邻居很自私,会为所欲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事后,他们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先不说他们欺人太甚的行为,在别人看来是无耻,霸道自私,没有给人留后路。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更是站不住脚步,如果走法律程序,邻居的行为可能就是违建行为。 如果邻居盖房的行为被认定为违建,那么他们就要面临罚款或者拆除。 除此之外,邻居的行为不利于邻里建设。 《民法典》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女子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她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更是可以做出反击,可以听从别人的建议,那就是把自己的宅基地挖一个鱼塘,直接影响女子一家的生活,而这样的做法更是合法合规的,却又有利能反击邻居。 所以邻里之间一定要学会相互谦让,包容,理解,才能成为好邻居,才能远亲不如近邻。 那么你对这样的邻居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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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

wowo

3
2025-12-13 23:38

占多少砸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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