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这事上了台媒,加油站清凉装女模促销被公安机关劝离。管理部门对正常商业活动执法要谨慎,别传递紧缩错识信号! 中时新闻网今天以“广东加油站双12促销 邀清凉模特站台下场惨了”为题对事件进行了报道。报道指出,11日早上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加油站进行促销活动,不少车主发现,手持油枪的工作人员旁多了一位身材姣好的模特,此事在当地引发热议。 而当天上午,江海区公安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接连到加油站现场进行处置。 报道指执法人员说明,加油站请来衣着暴露女模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第7项规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行为。” 但是从目前曝光的图片来看,女模特着装虽然清凉些,但依然属于正常范畴。其实这样的着装在大街小巷并不鲜见。就拿短音影平台来说,相应着装舞蹈视频也比比皆是。如果说在某个特定地点一场促销活动如此着装,就认为妨碍社会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那么传播更广的短音影平台又如何的伤风败俗,走在人潮汹涌中的清凉女子又是否会伤风败俗? 我们管理部门对社会商业活动要保持适当的活力,也要保持适当的宽容,我们任何行政执法都必须有坚实的法律依据,不能凭主观认知来解释法律,甚至有时曲解法律。 从曝光的图片来看,一次加油站的促销活动模特站台,并不比车展上的车模着装有过多暴露。车展人山人海,很多自媒体主就是奔着美轮美奂的车模去的,这是世界商业实践的惯例。 那个条文衬衫哥和胡子项链哥,就常在车展与清凉美女合照,也未见什么违背不良风尚的效果和评论出现。 我们有些地方管理部门,过于谨慎,过于担心,生怕因出点啥事发生舆情,所以一场小规模的邀请模特促销活动,仅因为着装清凉,执法部门就要出手管控,这反而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是一种惰政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对社会经济活力某种程度上的挤压。 虽然当地执法部门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行政处罚,而只是予以劝离,而关键是如果这种促销活动只限定特定场所,而且只不过是加油人员身边多站了一个模特,应不足以认定影响公共秩序。仅因为着装清凉些也无法认定违反良好风尚,如此就去劝离本身就于法无据。试想如劝离不成又会如何处置?会适用什么法条处置?能否经得起行政诉讼? 我们有些管理部门不能为了怕出事,怕與情,对一些正常的商业活动都担惊受怕,压缩了我们这个社会应有的经济活力,也释放了一些让人产生误解的令人不安的错误信号,非常不妥! @胡锡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