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又出事了!”湖南郴州,一男子在国庆假期内,一天连喝三顿酒,酒后还依然骑车回

沛山评生 2025-12-12 20:51:29

“喝酒又出事了!”湖南郴州,一男子在国庆假期内,一天连喝三顿酒,酒后还依然骑车回家,不料在路途中遭遇车祸,最终不幸摔亡。而后,男子家属将当天共饮者等多主体告上法院,索赔34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国庆假期亲友相聚,喝酒助兴本是常事,可有人在一天内经历3场酒局,硬是把自己喝成了悲剧。 事情还要去年10月1日说起,当天中午,冯先生应邀参加赵家白事,在此期间喝了4两白酒。 傍晚6时许,冯先生又同老友邓某等人在餐馆聚餐,四个人喝光两斤52度的白酒。 万万没想到,散场后的冯先生还没尽兴,转头又去了肖某开的麻将馆。 待到晚上9时许,李某来到麻将馆,和冯先生一见面,两人便相约要再喝一场。 冯先生当即掏出100块钱,让一男子刘某帮忙买了两瓶1斤装的二锅头。 两人没吃一口菜,就着麻将桌,半小时把两瓶酒喝了个精光。 晚上10时左右,冯先生看了会儿别人打麻将,便骑上摩托车准备回家。 可谁曾想,刚驶出麻将馆200米,他就在菜市场转盘处摔倒。 路人见状赶紧把他送医,可经过全力抢救,冯先生还是不幸离世。 悲剧发生后,冯先生的家属悲痛万分,将李某、刘某及麻将馆老板肖某等人告上法院,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各项费用共计34万余元。 在冯先生的家属看来,李某和冯先生最后一起喝酒,没阻止他骑车;而刘某帮忙买酒,促成了最后一场酒局;麻将馆老板肖某兰没尽到提醒义务,都对冯先生的死负有无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在李某等人看来,喝酒是冯先生自愿的,也没人劝酒,冯先生酒后驾车死亡的结果不能算在任何人头上。 那么,李、刘、肖等人到底要不要为冯先生的死亡结果担责呢? 经法院查实,冯先生在离世后未做尸检及酒精检测,无法确认冯先生死亡原因。且冯先生骑摩托车系无证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 对于李某而言,需承担部分责任,理由在于: 在冯先生出事前,李某和冯先生短时间内大量饮酒。在酒后,李某未观察冯先生具体状况,劝阻其不要酒后骑车,且通知冯先生的家属前来接应或护送冯先生安全到家等。 李某未对冯先生尽到相应安全注意义务,刑承担部分责任。 而对于买酒人刘某而言,其买酒行为同冯先生喝酒后骑车身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况且,刘某也无法预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对于麻将馆老板肖某,冯先生的出事地点是在麻将馆外,同麻将馆没有必然联系,不应苛责肖某对此担责。 冯先生作为一名成年人,一天连喝三场,且在饮酒还没驾照的情况下骑车,对自身安全视若无物,其本人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冯先生身亡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120万元,由李某承担3%的责任为宜,即赔偿冯先生家属36000余元。至于其他诉求,全部予以驳回。 冯先生家属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不禁让人感到痛心。当然,这场悲剧给也所有人敲响警钟: 1. 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喝酒量力而行,切勿酒后驾驶; 2. 亲朋聚会喝酒,一定不要劝酒,必要时更应伸出援手。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0 阅读:179
沛山评生

沛山评生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