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梅艳芳主治医生的那段采访,心里真像堵了块石头。 本来是一手天胡的牌,硬是让她为了个执念打烂了。 2001年查出来的时候,瘤子才3厘米,还没扩散。只要切了子宫,这命基本就保住了。 可这位在舞台上离经叛道的女王,骨子里却传统得让人咋舌。 为了保住那个当母亲的“可能性”,为了所谓的“女人完整性”,她居然把手术方案推开了。 宁愿喝苦药汤子,宁愿拖着,也不肯动那一刀。 最后穿着纸尿裤撑完8场红馆绝唱,披着婚纱把自己嫁给了舞台。 看着是风华绝代,底下全是苍凉。 人都要没了,守着那个器官到底图什么? 有时候,索命的真不是癌细胞,而是那点儿怎么也放不下的痴。 这代价,属实太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