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案子根本就不应该有争议 有争议说明法治还要进步 1.狗咬人,人摔死狗是情有可原的。 从视频来看,不管是因为喝酒,浑身酒气,还是因为对方逗狗被咬,都应该是狗的主要原因。 作为狗的主人都应该上门道歉,赔偿医疗费,因为狗不应该拴在公共区域,不能以我家狗狗不咬人为原因。 2.不管是谁,率先动手你就输了 这个不用在争,相信大家在各自领域也遇到过,不管对错,只要先动手的人就输了。 所以律师才一直强调到底是谁先动手,一直强调正当防卫。 3.正当防卫与否,要看更多的证据。 狗主人上门理论,带了7.8个大汉,还登门入室去打,砸了玻璃,把人逼得在墙角,一直无法站起来,后被反sha。 大家怎么看,是不是算正当防卫?

Mr。
什么叫先动手就输了,拿什么来道德绑架呢。双方骂战就能解决问题?叫一个哑巴情何以堪,天生就该受气?那些懂得玩弄人心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口齿伶俐的就必须得是胜利方?熊孩子就能为所欲为?人家看穿你只敢说教的底限,纵狗行凶怎么办?金刚也有怒目时,金刚错了?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地藏菩萨身处地狱,所以也是穷凶恶极之辈?
15xxx92 回复 12-05 11:48
所谓喝酒挑逗狗,和所谓的只砸一块玻璃一样,都是狗主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一面之词,根本没有证据证明。
15xxx92 回复 12-05 11:46
狗没有路权,没有主人纤绳,狗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公共区域。对方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与歹徒作斗争,破坏歹徒的作案工具狗,属于紧急避险。
用户13xxx89
未经允许,进入私人住宅,弹夹必须清空。
15xxx92
狗主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投放危险物品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侮辱罪,恐吓罪,反人类罪,且有黑社会团伙作案性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民愤极大,不死的话,应该从严从重按照法律上限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