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单亲妈妈阿秀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在灯具厂当客服,每月就挣3000块,可她63岁的父亲刘某起诉她,要求支付2022年2月到2024年11月的赡养费和医疗费71500元,还让从2024年12月起每月给2000元赡养费,这可把阿秀愁坏了。 一个是年迈体弱的老人,急需钱来维持生活,一个是独自拉扯女儿、收入微薄的单亲妈妈,连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都过得捉襟见肘,这赡养费到底该怎么给呢? 阿秀6岁到10岁时,父亲每月就给100元生活费,10岁后基本是爷爷奶奶养的她。 这成长过程中,父亲在抚养上的缺失,让她心里一直有个结。 她离婚时也没分到财产,前夫还不按时给抚养费,每个月那点工资,交完房租、水电费,再给孩子买点生活用品,几乎就所剩无几了。 现在父亲突然要这么多钱,她实在是拿不出来。 刘某也有自己的说法,他说自己每月有1900多元收入,但患有多种慢性 病,每个月要花不少钱,再加上他住的是公租房,生活条件也不太好,女儿作为子女,就得管他。 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这是基于亲情和伦理,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有没有完全尽到责任,子女都不能因此免除或者减轻赡养义务。 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刘某确实年事已高,属于生活困难的父母,他有权要求阿秀给付赡养费。 阿秀说父亲没尽到抚养义务,能不能成为不付赡养费的理由呢? 这肯定是不能的,法律上规定的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最终,一审判决阿秀每月给父亲刘某500元赡养费,刘某的其它诉求被驳回。 法院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考虑到阿秀每月收入3000元,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后,能拿出的钱有限。还有老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刘某每月也有一定收入,且500元的赡养费加上他自己的收入,基本能满足他的生活需求。 所以一审判决的500元赡养费,既没有超出阿秀的负担能力,也符合老人的生活需求。 判决后,阿秀上诉,要求改判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300元。 阿秀父亲在她小时候没好好抚养她,现在却要高额赡养费,这公平吗? 其实,法律强调的是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公平与否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就算父母在抚养过程中有不足,子女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二审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没完全尽抚养义务就免除或减轻。一审判决阿秀每月给500元赡养费,没超出她负担能力,也符合老人生活需求。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无论父母在过去的抚养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足。 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或者过去的矛盾就拒绝履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