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某村9岁的黎某盼与11岁的岑某某,将邻居家仅7个月大的男婴小黎抱至屋外,实施抱摔、踩踏等暴力行为,导致小黎心脏破裂死亡。因两名女童均未满12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痛失爱子后,小黎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女童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定,两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各承担50%责任,判决共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0.59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两监护人仅各支付5万元丧葬费,便以“没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义务。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已终结,剩余80余万元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小黎母亲因过度悲痛确诊重度抑郁,一家人陷入丧子之痛与维权困境的双重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