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把人钱包追回来,还顺手把账给结了。 这事儿放谁身上都够吹一辈子,但干这事儿的人,是字母哥。 一个身价上亿的NBA超级巨星。 当时他就在超市排队,眼睁睁看着一个女的包被抢了。 换你,换我,可能第一反应是懵逼,然后喊人。 他呢?拔腿就追,上去就是干。 这事儿牛逼就牛逼在,他根本没过脑子。 什么会不会受伤,什么万一打不过,什么会不会被媒体乱写……这些普通人、尤其是名人会反复掂量的东西,在他这儿,不存在。 身体比脑子快。 善良是一种本能。 很多人说这是见义勇为,是侠客精神。 我觉得没那么复杂。 这就是一个骨子里刻着“正直”俩字的人,在那个瞬间,最自然的反应。 追回钱包,是正义感。 但最后,默默替那个受惊的女士把单买了。 这一下,就把“英雄”这个词,变成了“温柔”。 打跑了坏人,还顺便,温暖了一下人心。 这才是偶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