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呢? 上海判了缓刑, 濮阳却撤诉! 婚内强奸到底看感情还是看DNA? 法律咋还双标了? 上海和濮阳这两案子放一块儿,简直像两套法律!上海王某明在离婚判决没生效时强来,女方身上有抓伤、咬伤,法院直接按“婚内强奸”判了缓刑。可濮阳尹某都和妻子分居了,女方说被侵犯还带着颈部淤血,最后却因为没检出精斑,检方直接撤诉了 。 这哪是双标?分明是认定标准太迷。按最高检说法,婚姻“非正常存续期”(比如分居、离婚诉讼中)强行发生关系就可能定罪 ,可濮阳案里分居都不算“非正常”? 说白了,关键还是证据难搞。上海有明确的暴力伤痕,濮阳缺了精斑这关键物证。但法律总不能一会儿看“感情破裂”,一会儿只认“DNA”,这让普通人咋判断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