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苏苏州,男子包夜,与女方结束后,和女方在一起休息,可半夜男子来了

南琴聊文化 2025-10-28 17:35:57

10月24日,江苏苏州,男子包夜,与女方结束后,和女方在一起休息,可半夜男子来了兴致,又想与女方发生,因遭到女方拒绝,竟然直接将女方杀害。事后,男子逃亡,结果期间因犯案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刑满释放当日又因前罪被抓获,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死缓!   说实话,刚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心里真挺不是滋味的,这事儿看着是一时冲动的命案,背后藏着的扭曲心态和跨越近二十年的追逃之路,更让人唏嘘。   可能有人不知道,这起看着触目惊心的案子,并不是最近才发生的,真正的悲剧,早在2004年12月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那天晚上,在苏州的一间出租屋里,杨某武和受害人朱某约定了包夜。   本来交易已经结束,两人各自休息,可到了13日凌晨,杨某武突然又起了兴致,想再次发生关系,没成想被朱某直接拒绝了。   在咱们普通人看来,人家不愿意,这事就该到此为止,可在杨某武的脑子里,却完全不是这个逻辑。   他大概觉得,自己花了钱,就该对朱某的身体有绝对支配权,这种拒绝在他眼里,不是对方的正当权利,而是“违约”,是对他的冒犯。   说白了,他从一开始就没把朱某当成一个有独立意志的人,只是把对方当成了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一旦这个“工具”敢反抗,他就想到了毁灭。   于是,杨某武直接冲进厨房拿起菜刀,用割喉加勒颈的方式,当场就夺走了朱某的生命。   作案之后,杨某武知道闯了大祸,连夜就开始了逃亡之路,这一跑就是将近十八年。   这些年里,他辗转在广东、广西等地,躲躲藏藏,可能还心存侥幸,觉得时间久了,这事儿就能不了了之。   可他忘了,警方在案发当天就已经立案侦查,而法律里早就有明确规定,只要立案后嫌疑人逃避侦查,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这张法网从一开始就没松开过,只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收紧。   谁能想到,这个时机的到来,竟然是因为杨某武自己再次犯案。   在逃亡的这些年里,他并没有收敛,2022年3月16日,他因为强奸未遂被判刑,刑期是一年五个月。   也正是这次被捕,警方采集了他的生物信息,录入了系统,结果服刑还不到一个月,通过技术比对,警方就发现,这个正在坐牢的犯人,竟然就是2004年苏州命案的真凶。   时间来到2023年3月30日,杨某武服完一年五个月的刑期,刚走出监狱大门,还没来得及感受所谓的“自由”,一副新的手铐就铐在了他的手上。   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对当年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律上这算是“坦白”,能从轻处理,但这根本抵消不了他故意杀人的严重罪行。   最后法院审理后,按照法律规定,对他的故意杀人罪和之前的强奸未遂罪实行数罪并罚,判处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还加上了限制减刑的判决。   这意思很明确,他的罪行极其严重,而且司法机关也认定他暴力倾向明显,改造的可能性极低,这辈子基本没机会再走出监狱了。   这起案子跨越了近二十年,杨某武自以为能靠逃亡躲过惩罚,却没想到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说到底,这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把金钱看得比人命重,把他人当成满足欲望的工具,这种扭曲的心态,迟早会让他走向毁灭。   而这起案子也告诉我们,不管犯了什么罪,都别想着逃避,法律不会因为时间流逝就失效,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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