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女儿告父母要求返还结婚彩礼 浙江台州这姑娘好样的,自己的彩礼要自己做主,结婚的时候说是说父母帮忙保管18万元彩礼钱,可到了女孩生产急用钱救命的时候,父母却不愿意拿出钱,这就有些过分了,女子一气之下将父母告上法庭,法院认定这笔钱由家庭共同所有,最终判决女子父母返还其中10万元,只是这父母与女儿的亲情估计就会因为这8万元,走到尽头了! 在我的理解里面,如果女方家庭实在是困难,女方彩礼给老人养老生活也是情有可原,毕竟父母养大孩子也不容易,俗话说“养父防老”嘛,但这个案子,女儿嫁的男方家庭也不富裕,尤其是生孩子的时候都不拿钱,难道女儿和外孙的命还不如这十来万彩礼值钱? 大概率这个家里有哥哥或者弟弟,父母想把嫁女儿的彩礼钱留着给男孩,不然不可能不拿出来,毕竟现在这社会,大部分女孩出嫁父母是不会要求要一分钱彩礼都让女孩带走,留给他们的小家,如果条件好的,反而还置办了嫁妆和陪嫁,这家父母还是有些偏心了! 这事儿在有的人眼里看来“这不就是卖女儿”吗? 有的人认为“女孩不孝顺,恋爱脑,死心眼,将来日子也不会过的好,住院生娃不应该让男的提前准备好钱,怎么这个时候想着父母这里的,这个应该留到将来用,即使现在父母把钱给她了,她也护不住,以后的日子肯定会很苦很苦,降不住婆家的人”!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