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1岁女子婚后看丈夫越来越不顺眼,离婚又怕人笑话,在丈夫醉酒后,哄他吃

静心法谈 2025-10-22 21:51:02

山东菏泽,21岁女子婚后看丈夫越来越不顺眼,离婚又怕人笑话,在丈夫醉酒后,哄他吃下6片安眠药,随后驾车带丈夫前往自己事先看好的机井旁,诱骗丈夫下井捞鱼,在酒精的作用下,丈夫心甘情愿的下去,却因喝多了直接坠入井内,他在里面先后4次喊女子找人救他,都未能如愿,最后一次女子驱车离开后又回来将井盖盖上后逃离,其丈夫最终因缺氧窒息致呼吸循环衰竭而亡。法院判了! 刘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一眼就看到在厨房做饭的丈夫柳先生。 不看还好,越看越心烦,结婚2个多月,愣是对他一点都没有好感。 她越想越气,自己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凭什么最后还是嫁给个村里人。 她打心底里恨自己,怎么媒人一撮合就同意了呢,现在婚结了,可自己真的不想和他过日子。 她想离婚,从结婚的那天起她就想离婚,可是她不敢。 怕村里人说闲话,怕被人戳脊梁骨,说她骗彩礼、不安分,更怕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 就这样她竟然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就是丧偶。 5月28日,丈夫柳先生说第二天要去岳父母家吃饭,刘某眼前一亮,觉得动手的机会来了。 转天一早,她就偷偷去药店买了一盒安眠药,这药有镇静催眠效果,吃多了会让人意识模糊、浑身乏力。 当晚吃饭的时候刘某一个劲地劝丈夫喝酒,嘴里说着多喝点解乏,心里想的却是喝越醉越好下手。 酒过三巡,柳先生已经晕晕乎乎,刘某趁机开车带他回家,路上又让他吃了6片安眠药,骗他说是解酒药。 被酒精冲昏头的柳先生毫无防备,将刘某递给他的药吃完将水也一口喝个精光。 没一会,刘某直接把车开到事先看好的一处偏僻的机井旁。 她轻声细语的对丈夫说,井里有鱼,你去捞几条咱回家我给你炖汤喝。 这会的柳先生,脑子早就被酒精和安眠药搅成了一团浆糊,根本分不清对错。 也许是刘某平时对她也从来没用这种语气说过话,听媳妇这么说,居然还点了点头,撑着身子就往车下挪。 他扶着井沿,想往下爬,可刚伸脚,双腿一软,扑通一声,整个人直接掉进了机井里。 井里漆黑一片,冰冷的井底瞬间把柳先生浇得清醒了几分,他在水里扑腾着,大喊媳妇救命,快找人来救我!我掉井里了。 刘某站在井边迟疑了一下,嘴上应着你等着,我这就去叫人,可转身就跳上了车,一脚油门就跑掉。 她没去叫人,就绕着村子外围开,心里盘算着等柳先生没力气了,她的目的就达成了。 刘某大概半个小时趴在井口往下听,丈夫呼救声还在,只是声音比刚才小了一点。 就这么来来回回,丈夫在井底喊刘某4次,每一次都带着绝望。 直到次日凌晨2点多,刘某溜了一圈回来发现井底的声音已经非常弱小了,随后搬来一块井盖,严严实实的盖在井口处。 生怕柳某还有口气能爬上来,做完这一切,她才开车逃离了现场,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柳先生最终因缺氧窒息呼吸衰竭而死。 后来柳先生被人在井里发现报了警,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刘某。 面对审讯,刘某的心理防线崩溃,最终坦白了整个过程。 这话一出口,连工作人员都替柳先生惋惜,可能他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的新婚妻子蛇蝎心肠。 居然能对信任自己的丈夫下这么狠的手,连四次求救都能狠心无视,这心也太黑了。 后来在法庭上,刘某还辩称,是他自己掉下去的,可在证据面前,在怎么解释都是多余的。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某已21岁,不属于该条款所涉及的未成年人范畴,但该条款对于理解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具有重要意义。 即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此罪。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因不满丈夫,通过哄骗服药、诱 骗下井等行为致其死亡,主观上明知会造成死亡结果且积极追求,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认为刘某犯罪动机卑 劣,后果严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死刑。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2025年9月26日,刘某被执行死刑。 这事在村里炸了锅,所有人都唏嘘不已。 俩人才21岁,本该是好好过日子的年纪,即使过不了可以分开,没必要就下此狠手。 刘某为了逃避几句闲言碎语,亲手毁掉了两个家庭,柳某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余生都活在痛苦里。 她自己的父母不仅没保住面子,更是在村里抬不起头,走到哪儿都被人指指点点。 就像老话里说的二人不看井,柳某到死都没想到,花钱新娶的媳妇会要了他的命。 而刘某到最后可能也没明白,比起别人的闲话,生命才是最值得敬畏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0 阅读:91

猜你喜欢

静心法谈

静心法谈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