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与前妻离婚14年却没有离家,当时双方说好可以一直住下去,没想到男子找了新女友后,前妻就变卦了,直接就把他房间的门窗给砸了,并下了最后通牒,让他赶紧搬走,这是怎么回事呢? 信息来源: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 故事得从14年前说起,重庆的刘先生跟刘女士离婚后,房子全是她一个人花钱买的。 可人家心软,又不想影响女儿,就跟前夫说:“你住到老没问题。” 刘先生还真争气,自掏腰包花了十多万做装修,家具家电都往里搬,搞得跟没离婚似的,平时还经常忘了俩人早就办了离婚证。 可今年5月,刘先生带着新女友回家一起住,一回到家里就跟搬了家似的,弄得刘女士火冒三丈。 她先是上门撂话,见到门窗不干了,拿起锤子就砸,一下子把男人的“私密空间”给拆得七零八落。 她跟刘先生说,房子是我的,你住是给的人情,带外人进门就超底线,非得搬走不可。 刘先生还振振有词:我装修出钱又出力,口头协议是住到老,更何况我一个人老了得找伴,再说这是我家一半。 为证明新女友有多好,他还跟人比,以前跟你过日子,柴米油盐全是你说了算;现在女友买东西大方,愿意为我花钱,听得人直摇头。 说到底,这房子产权在刘女士名下就没跑了。 调解员介入后,听说刘女士先后给了一个月、到次月领工资后的期限,让刘先生慢悠悠地搬,可前提是不带女友。 女儿也站在爸爸这边:你老爸住可以,但新女友别带来。 调解员一度说不如复婚,可刘先生坚决不干,新女友对他可好了,再也不会回头。 眼看闹不拢,刘女士只能准备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房屋处分权。 法律界人提醒,这房子是个人财产,前夫顶多有个“情分性”居住权,想继续住可以,想带外人一起住就得房主同意。 再说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条款对离婚后的人没用,新女友同住不算重婚,只是侵害了房主的处置权。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如果离婚就得把房子和财产彻底分好,绝不能光靠一句“住到老”就信心满满,因为万一哪天变化了,双方肯定会起矛盾。 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效果,最好及时签书面约定,写清租期、费用、能不能带亲属和伴侣,别把别人的宽容当成无限权利,免得最后两头都不痛快。 所以,不要贪图一时方便,什么书面约定都没有,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重庆,男子与前妻离婚14年却没有离家,当时双方说好可以一直住下去,没想到男子找了
静听心雨
2025-10-20 1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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