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看完我胸口堵得慌! 干了12年的胖东来老员工,就因为理货时没第一时间接顾客,直接被开除了! 当时刘霞正拿POS机整理盒裤袜子,顾客在挑内衣,她没立刻上去。 公司说违反了“顾客有需求必须放下工作接待”的制度,她之前培训过还签了字。 法院判公司合法,驳回了她要赔偿的请求。 有人骂:“12年的苦劳,抵不过一次没注意?” 有人怕:“我老板都在研究怎么合法开老员工了,制度合法,心却凉透!” 还有人吐槽:“逛店就讨厌被跟着,没接待反而舒服,服务标准到底为谁?” 制度是底线,但12年的情分,就不能给次改过的机会? 打工人要的不只是合法,是“我干了这么久,我的付出该被看见吧?” 你们觉得胖东来做对了吗?是守制度的“死理”,还是给老员工“活的机会”?换你站哪边?
胖东来开除12年老员工,我可以理解!不支付赔偿金,我也可以接受!但是理由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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