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习课看恐怖片后确诊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家长索赔3万元;学校却只愿扛10%

李艺鹏 2025-10-15 15:51:27

学生自习课看恐怖片后确诊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家长索赔3万元;学校却只愿扛10%责任,还甩锅“孩子体质或隐疾”;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赔9182元,直接定了学校30%的责! 这哪是简单的赔偿纠纷?这是学校把“课堂管理”当儿戏! 综合光明网等媒体报道, 2023年10月,横州某班老师请假改自习,学生提议看电影,老师和全班都同意后选了恐怖片。结果当晚一名学生就出问题,医生诊断是精神障碍。家长说“是电影害的”,学校辩称“是孩子体质或隐疾”,还说自己有心理健康制度。 但法院查得很细:学生之前没精神病史,也没家族遗传,看完电影症状就连续出现,明显是影片诱发的;而且是学校同意放的,管理上肯定有过失。 不过学生自己也同意看、没中途拒绝,所以酌定学校担30%责——这判决既没让学校“背锅到底”,也没让家长“白吃亏”,特别公道。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被判担责冤不冤?一点不冤!《民法典》早说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损害,学校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得担责。教室是学习的地方,不是“恐怖影院”,老师手里攥着“内容决定权”,怎么能凭学生一句话就同意放恐怖片? 孩子心智没成熟,对恐怖画面的承受力远不如成年人,老师本该想到这风险,结果没把关,这就是“没尽到责任”。学校说自己有心理健康制度,可制度再全,没阻止风险发生也白搭! 最重要的是,这判决的意义,可比“赔多少钱”重要多了。它给所有学校划了条硬线:课堂内容不能“学生说了算”,老师必须把“心理安全”放第一位,像恐怖片这种有明确风险的内容,绝不能进集体课堂。 同时也提醒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反应,一旦出现异常得及时干预。更关键的是,它明确了“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不是学校一沾边就全责,也不是孩子出问题就全怪家长,得看双方的过错大小,这对以后同类校园纠纷判决,是个重要的参考。 说到底,这起案子给所有学校敲了个警钟:学生的心理安全比啥都重要,课堂内容选择绝不能“随心所欲”。法院的判决不是为了“罚学校”,而是为了让学校记住——作为教育机构,“管理职责”不只是管纪律、教知识,更要护好每个孩子的身心安全。 希望以后再也别出现“自习课放恐怖片”的荒唐事,别让本该安全的校园,变成伤害孩子心理的“风险地”!话说回来,您觉得学校被罚冤不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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