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技术要求调整 ●节能汽车:对节能乘用车、轻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更新。如燃油车百公里油耗标准从5.9升降到5.6升以下算节能车,更多燃油车和普通混动车可享减半优惠。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300公里、增程式混动车纯电续航≥100公里,且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里可免征。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等技术要求也有调整。 新旧政策衔接 ●申请时间:2026年1月1日前企业完成申请的,按财税〔2018〕74号文和2024年10号公告规定执行;之后新申请车型按新公告执行,符合条件列入新《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目录衔接:新《目录》自第八十二批开始,公告后,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旧《目录》废止。原《目录》符合新要求车型自动转入,不符的2026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达标可列入。 其他情况说明 ●已购车辆:新《目录》公告前,已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旧《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减免。 ●农村车辆:农村居民的摩托车、三轮车继续免征,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低速货车。 ●系统更新:车辆之前不符减免条件,之后符合的,系统自动更新,无需车主申请变更。新能源车征税 电车要交购置税 电动汽车新税 购置税调整 汽车税 车船使用费 车辆购置税新政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享
欢乐齐聚堂
2025-10-14 17:46:51
0
阅读: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