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侵权了!”,吉林白城,一大爷进店点了碗面,要了瓶白酒,一瓶喝完又要了一瓶,吃好喝好后竟然想直接抬屁股就走,老板当即拦住表示:“大爷,饭钱还没给呢。” 没想到大爷理直气壮的表示:“我没钱,你就是报警我也没钱给你。” 老板担心大爷再为了饭钱在自己门店耍赖,就没选择报警,而是拿出手机录像,希望附近餐饮店“避雷”一下。 老板表示:大爷要是没钱吃饭进店吃面都行,可是明知道自己没钱还点了瓶酒,喝完还再要一瓶就过分了。 对此有侓师表示:老板将大爷行为上传网络,引起网友网暴,大爷的逃单行为的后果和老板网暴造成的伤害不相符,老板涉嫌侵犯大爷肖像权。 有网友评论:要是光盯着老板“侵权”,却不管大爷“逃单”的错,那以后谁还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道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 我觉得:遇到这种人,该报警就得报警,别想着“息事宁人”,不然最后可能自己吃了亏,还落不着好。至于肖像权,提醒归提醒,别恶意剪辑、别造谣抹黑,把事实说清楚,总不至于成了“网暴”吧? 你们对此怎么看?
“吉林长白县,火到人民日报!”男子去长白县旅游,看到路边有很多菜贩摆摊,突然一辆
【45评论】【26点赞】
三斤
脸都不要了,哪里还算肖像权?
复方甘草片 回复 似水流年 10-12 10:33
喝酒是缩短寿命的慢性自杀,也是缩短商家损失利润的时间。
似水流年 回复 10-12 10:24
喝酒呢?
聪颖钢琴UC
自已把脸给老板顶饭钱了,老板使用并不侵犯肖象权。
逸仙 回复 10-12 07:14
这种调侃好像不对,一般使用肖像权是有利益目的的,老板亏本使用肖像权?
淡定如我。。
这种老贼根本就不要脸,哪来的肖像权?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法律必须规定点菜先付款
复方甘草片 回复 10-12 10:22
法律不敢规定“生存”要先付款!
猴子请来的救兵
这种老渣谈什么伤害?
酒逢知己
你不给律师劳务费试试,世上最坏的就是大部分律师
指环劳尔 回复 10-12 11:47
说的对,律师为了钱,什么都能辩护
天狼星用户xxxxxx
把这个大爷送到这个律师家里去
说两句
给律师行当丢脸
amars
这律师是坏到极致的畜生
青青原上草
這种人有脸(肖像)?
专治不服
真的不是地域黑,最近东北负面新闻特别多。以前是河南的
用户10xxx18
刑释人员
中微子
文中的律师,是一条野狗!
随意
脸都不要还怕网暴。
用户84xxx92
这个不奇怪,老头是这个律师的父亲大人!
用户11xxx80
老不要脸活成了新版本
人在旅途
他脸都不要了,哪还有什么肖像权[滑稽笑]
指环劳尔
违法的事情,一律不得有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