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医生参加规培3年后,向医院递交了辞职信。万万没想到,医院竟因此将她告上

雷雷说趣 2025-10-04 00:57:09

四川,一女医生参加规培3年后,向医院递交了辞职信。万万没想到,医院竟因此将她告上了法院,索要规培期间发放的36.5万余元工资,以及80万元的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女医生应当支付60万元违约金,但女医生不服,认为自己和医院是劳动关系,应当优先适用《劳动法》,而不是《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为此,女医生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判了!(来源:裁判文书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此案要从2020年8月说起,当时女医生唐某与某医院签订了一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医院会送唐某去某三甲医院参加3年的麻醉学培训,时间从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8日。 期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等,均由该医院承担。但作为条件,唐某必须在培训结束后,回医院至少干满8年。 协议中还特别约定了,如果没有干满就离开,不仅要将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如数退还,每少干一年,需要额外赔付10万元的违约金。 唐某在签下《协议书》后,便被安排到某三家医院规培。在2020年9月7日,唐某与医院又签订一份《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聘用期限为2020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6日止,试用期从2020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止。 到了2023年8月,医院陆续为唐某发放3年的基本工资,共计16万余元,绩效工资7万余元,以及养老保险等,合计36万余元。 然而在规培结束后的第7天,唐某就向医院提交了辞职申请。医院当时未给办理离职,唐某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未予以受理。 无奈之下,唐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聘用关系,医院必须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法院当时支持了唐某的诉请,判决医院必须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配合办好相关手续。 然而还没等唐某高兴,医院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在无果后又提起了诉讼,要求认为唐某的行为属于违约,并返还所有工资36万余元以及支付80万元违约金。 但唐某辩解称,这36万余元属于劳动报酬,无需退还。 此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唐某认为,医院要求赔偿80万元违约金已经严重超标,不符合规定。 一审法院调查发现,涉事医院属于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出,而唐某是涉事医院的受聘人员,所以此案应为人事争议案件,不同于一般的用工企业。 既然唐某是事业单位人员,那就没必要适用《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倾斜性保护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42条规定,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可以确定唐某并未按照与医院的相关约定执行,而且在规培结束后不久,立即提出辞职,这说明唐某已经违约了。 因此,一审法院认为唐某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应适当减少。 一审法院结合唐某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认为唐某应当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至于36万元的报酬,唐某无需返还。 然而判决结果出来后,唐某提起了上诉,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唐某认为,自己与医院应当属于劳动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劳动法律法规与民法典等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等问题的答复》第1条,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因此,一审法院要求唐某赔偿60万元违约金,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二审法院会怎么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务人员作为人民健康的守护者,既要恪守“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更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诚信立身、以敬业济世。 唐某与医院自愿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在无证据证明唐某被迫的情况下,该协议当属有效。 医院为盼唐某学业有成所以与其签订了《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但是唐某却在规培结束后,当即向医院提出辞职,该行为不仅违反了规培约定,更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已经影响了边远落后地区医院的人才培养计划,不值得鼓励和提倡。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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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诚心

诚心

28
2025-10-04 08:39

规培结束7天辞职,太目中无人了 太嚣张了 [裂开][裂开][裂开]

用户15xxx73

用户15xxx73

18
2025-10-04 08:00

财政支出,想白嫖啊!

azhongii

azhongii

9
2025-10-04 08:48

脸都不要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华为为华

华为为华

8
2025-10-04 09:16

几乎所有的医院都违反劳动法,危害年轻医生护士的健康权。

小小烈 回复 10-04 12:13
这不是劳动纠纷,a医院出钱送他去b医院规培3年,结束后他直接从a医院辞职,这都不用赔的话以后医院直接招规培完的医生,其他规培生更惨…

铛铛 回复 10-04 11:24
没人逼你

百花酒队

百花酒队

6
2025-10-04 10:01

太不要脸了,当初合约规定学了技术回来工作8年,现在你毁约跳槽挣高薪你赔钱没错啊。

温暖人间

温暖人间

6
2025-10-04 10:52

此人人品极差,做人不行,做事更不行。滚出医疗界是百姓之福。

用户10xxx75

用户10xxx75

4
2025-10-04 09:37

人品差,为了利益脸都不要了,这种人还能单位敢要吗???

日壳子

日壳子

4
2025-10-04 09:39

这个小仙女享受了财政工资,理所当然的想白嫖咯

戏如人生

戏如人生

4
2025-10-04 09:28

培训三年?还发绩效!培训有绩效吗?

李xiao肖 回复 10-04 09:47
多少都有的,一般都是按比例给,还有晚夜班费啥的。反正一分钱不给的没有遇到过

梅子半黄

梅子半黄

3
2025-10-04 10:09

除非家庭或者身体出现重大特殊问题,只是为了别的医院开出的更好的待遇,说辞职就辞职,既对不起单位的栽培,浪费了单位的时间,又无视合同约定,好听的叫白眼狼,不好听叫无信不立,谁敢用?随时为了钱插人两刀。

用户13xxx26

用户13xxx26

2
2025-10-04 12:01

这也是过分了,规培完就走,不应该这样的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2
2025-10-04 09:44

你看是那个地方,民族地区不希望培训完,就想留下不走!

红颜

红颜

2
2025-10-04 09:40

感觉应该当地医疗系统封杀才对。

不死鸟一辉?

不死鸟一辉?

2
2025-10-04 11:50

培训期间的工资不该退吗

奇哥

奇哥

2
2025-10-04 10:04

应该按合同判80万一分不能少

雨正在下

雨正在下

2
2025-10-04 11:59

这样的贱人应该全地球封杀

anything

anything

1
2025-10-04 10:33

这个女的废了。没有职业道德,不会好好沟通,完蛋。

用户10xxx76

用户10xxx76

1
2025-10-04 07:48

又当又立,既要又要

用户10xxx74

用户10xxx74

2025-10-04 08:16

这种人谁敢用

流失的芳华

流失的芳华

2025-10-04 12:22

规培工资有那么高吗,

雷雷说趣

雷雷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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