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公司诉宇树科技侵权案败诉#【#宇树科技机器狗不构成侵权#】9月30日,记者

九派新闻 2025-09-30 14:04:24

#日化公司诉宇树科技侵权案败诉#【#宇树科技机器狗不构成侵权#】9月30日,记者获悉,针对此前宇树科技被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诉侵害发明专利权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6日作出判决。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书,原告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败诉,法院已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法院指出,露韦美公司未提供产品实物作为比对依据,且根据露韦美公司的现有证据,被诉产品的技术方案并不具备涉案专利主权利要求及相关从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相关必要技术特征,认定其主张被诉产品构成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此前,原告法定代表人周建军告诉九派财经记者,其主张自己发明的“电子狗”专利申请时间早于宇树科技的注册时间,认为宇树科技的四足机器狗产品对其“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产生侵权,并否认此次诉讼纠纷是针对宇树科技上市进程的“专利狙击”。原告所持专利“一种电子狗”专利此前在周建军控股的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8日,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电气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智能设备生产,公司持有有关“元宇宙的智能商城服务交易平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溯源方法”等122项专利,2014年该公司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除宇树科技外,周建军通过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起诉了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杭州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案由均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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