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男子账户突然收到1300元转账,并且转账方男子不认识,男子意识到不对劲,报了警。岂料,没等警方查清,催收电话就打来了,对方称男子在“5秒借贷”APP上借了1300元钱,让他赶紧还2430元!被男子拒绝了。对方哪肯善罢甘休,第二天,又打来电话,还款金额直接滚到3731元。还威胁男子不:还钱就别想过消停日子,亲朋好友也跟着遭殃。男子不是软柿子,任人拿捏,直接找来媒体曝光此事。 近日,杜先杜先生就因为账户里突然多的1300元,好好的日子被搞得鸡犬不宁。 事儿得从9月7号说起,那天杜先生打开手机银行,突然发现多了一笔1300块的转账。 杜先生心细如发,赶紧仔细查看了一下付款人是个叫杨爽的人。 杜先生认真回忆了一下,自己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无此人。 杜先生防范意意识很强,认为天上掉馅饼不是阴谋就是陷阱,绝非是好事。 随后,他赶紧联系银行,客服让他直接报警,他不敢耽搁,马上报了警,本以为等警察调查就行,没想到这才是麻烦的开始。 4天后,也就是9月11号,陌生电话开始疯狂轰炸杜先生的手机。 一接起来,对方就凶巴巴地说:你在“5秒速借”APP借了钱,该还了! 杜先生一头雾水,自己连这APP听都没听过,咋就借钱了? 可对方不管这些,直接甩了个还款金额:2430块! 这就离谱了,1300块钱才拿了4天,就要还2430,等于一天要多还280多块,这不就是明摆着的高利贷吗? 杜先生当然不认可,说自己已经报警了,结果对方更横,不仅辱骂他,还让他加联系方式,被拒绝后也没罢休。 更夸张的是,转天也就是9月12号,催收电话又打来了,这次的还款金额直接涨到了3731元。 短短一天时间,又多了1300多块的利息,还威胁说要是不还,就别想过安稳日子,亲朋好友也跟着遭殃。 好好的日子突然被催收缠上,杜先生自己也犯嘀咕:难不成是不小心点了啥非法链接,泄露了个人信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了。 无奈之下,杜先生寻求媒体帮助。 记者了解到杜先生的情况后,也觉得此事有蹊跷。 为了弄清楚真相,记者拨通了杜先生提供的催收电话号码,打了过去。 对方很快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5秒速借”的工作人员,一口咬定是杜先生自愿借的钱,他们是正规借贷。 同时,坚称杜先生是自己点击过短信广告链接,自愿完成了人脸认证,并提交的5天借贷。 可当记者要求出示杜先生借款的证据时,对方又拿却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对方渐渐失去了耐性,竟直接承认,这就是高利贷。 甚至还威胁起记者:你也敢打电话?为了新闻什么都不怕是吧?我们之所以借钱给他?肯定有原因。 最后撂下狠话:我们有专门的催收人员,这是肯定的!想不还钱,门都没有! 记者还查了一下催收电话,发现根本就不是正规公司会用的官方号码。 同时,发现不管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还是在网上查,都找不到“5秒速借”公司的任何正规信息,更没有工商注册记录,也就是说这“5秒速借!”绝非正规借款平台。 无独有偶,记者在网上一查,今年4月、5月就有不少网友投诉过类似的情况,跟杜先生的遭遇几乎如出一辙。 目前,警方以介入调查。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5秒速借”平台没有工商注册记录,属于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从事放贷业务,且从网上投诉情况来看,该平台可能存在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其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放贷。 《刑法(2023修正)》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杜先生根本没有办理过借贷,对方用非法手段获得杜先生的个人信息,再往其账户上打钱,试图获得高额利息,被杜先生拒绝后,又进行电话轰炸、辱骂、威胁等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因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 这事给大家提了个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掉“免费的钱”!平时手机上弹出的不明链接、陌生短信里的借款广告,千万别随便点;填写个人信息、做人脸认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是谁,是不是正规平台。
河南濮阳,一男子账户突然收到1300元转账,4天后,他接到催收电话,对方说他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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