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获刑12年,法律为逝去者讨回公道。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寅虎侃世 2025-09-24 17:19:40

翟欣欣获刑12年,法律为逝去者讨回公道。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做出公开宣判,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让持续八年的苏享茂案尘埃落定,更彰显了法律对以婚姻之名实施犯罪行为的零容忍。 2017年3月,翟某某与苏某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后迅速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置海南省房产,苏某某支付199万余元首付款。6月7日,两人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系了42天。7月至9月期间,翟某某提出离婚,并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为要挟,索要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还要求海南房产归自己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660万元,随后将房产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即便如此,翟某某仍不罢休,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款项,最终导致苏某某于2017年9月7日坠楼身亡 。 在法律层面,法院审理查明,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所索取的均为苏某某个人财产。她在离婚时不存在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却为获取财物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且涉案金额高达660万元现金及价值319万元的房产,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加之造成苏某某自杀这一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极大。尽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退赃退赔只是从轻情节,并非免责事由,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后依法量刑。 此前在2023年3月,法院对该事件民事部分作出判决,认定翟欣欣在婚恋过程中经济特征明显,离婚时采取胁迫手段,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判决撤销离婚赔偿协议,翟欣欣退还现金、汽车、珠宝等总计近千万元,并撤销其海南和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如今刑事判决落定,“民刑并进”的处理模式实现了司法公正,也对潜在的类似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这起案件不仅是对翟某某个人犯罪行为的惩处,更具有深远社会意义。它明确了婚姻关系中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即便处于婚姻中,一方也不能用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索取另一方财物,婚姻不是实施犯罪的“挡箭牌” 。同时,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重要示范与参考,统一司法尺度,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翟欣欣获刑12年,是法律对公平正义的捍卫,也是对逝去的苏享茂的告慰,警示着世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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