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本案的另类法律思考 男子称在茅台镇8亿建厂被强行接管 重庆男子称在茅台镇投资8.2亿元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厂被强行接管、投资打水漂,其单方面陈述引发舆论热议,但该案的舆论背后仍有诸多值得深究的维度。 从投资回报看,8.2亿总投资宣称年利润近亿、不到十年即可回本,这样的高收益在污水处理领域实属反常。作为覆盖千余家酒厂的垄断性公共服务项目,其利润本质上源于企业缴纳的处理费,如此定价是否经过合理核算、是否对相关企业显失公平,存疑待查。 最关键的是,投资人始终未正面回应官方提出的五项重大违约理由。无论是所谓的建设延期、安全隐患未整改,还是财务管理问题,若属实则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与赤水河流域生态安全,这恰是官方主张解约的核心依据,投资人对此的回避难以服众。 司法程序本是纠纷解决的关键。即便投资人称官方“强势”,但其在官方起诉又撤诉的过程中始终未主动维权,面对因本案次生的百余张法院传票仍是不停地被动应对。这种消极态度与“维权者”形象形成反差,背后是否另有隐情?此外,当地法院在审理后先后作出本案不属于合同纠纷、不支持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等裁定,明显对投资方有利,为何不乘势而为,提起正确的行政诉讼? 单方哭诉不一定是事实真相,唯有厘清争议焦点才能彰显公平。
“压”了三年的茅台镇“欺商”案终曝光重庆老板将多年积累的财富和技术押注到茅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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