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的女儿得了川崎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得了川崎病不行,还要接受了外科手术治疗的才赔。男子与保险公司理论未果,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新疆乌鲁木齐的秋天总带着一丝干燥的凉意,赵先生每天忙完工作回到家,最期待的事情就是陪伴小女儿笑闹。自从女儿出生后,赵先生就立下心思,一定要给她最周全的保障。 女儿才一岁的时候,他便毫不犹豫地给她买了保险,每年6000多元的保费对一个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并不轻松,但赵先生觉得,这些钱花得值——女儿的未来,不能有半点马虎。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女儿四岁生日的前一个月,小女孩突发高热、皮疹和手脚红肿的症状,赵先生和妻子吓坏了,赶紧将她送往市中心医院。 医生经过详细检查后,诊断女孩患上了川崎病,这是一种罕见的儿童血管炎症,如果不及时控制,很可能造成心脏并发症。 赵先生心头一紧,整个人陷入焦虑和自责。他一边陪伴女儿输液,一边在病房里查资料,深夜里,他甚至反复拿着保险合同,一遍又一遍地确认着“重大疾病”的条款。 “合同上明明写了,重大疾病包括严重川崎病啊……”赵先生自言自语地念着条款。 心里带着一丝希望,他立即拨通保险公司的电话,想为女儿申请理赔。 电话那头却传来冰冷的回应:“根据合同,所谓‘严重川崎病’需满足以下条件:证实为川崎病并发冠状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异常,并且需要接受外科手术治疗或已接受外科手术治疗。仅确诊川崎病并不符合理赔条件。” 赵先生听后愣住了,心里的希望瞬间被泼了一盆冷水。 他反复问:“可是合同里写的就是严重川崎病,我女儿现在已经被确诊了啊!为什么就不赔?”保险公司的人仍旧坚持己见,态度冷漠,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和无助。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赵先生一边照顾病中的女儿,一边整理相关合同条款和医疗记录。 他找到了合同中关于“严重川崎病”的详细解释条款,仔细比对后,他认为保险公司的拒绝存在误解和不当操作。为了女儿的权益,也为了自己的信念,赵先生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于是,赵先生委托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庭审的那一天,赵先生抱着女儿,满脸疲惫但目光坚定。 庭上,他详细陈述了自己多年来按时缴纳保费、为女儿购买保险的初衷,以及女儿患病后按照合同条款申请理赔被拒的经过。 他的律师强调,合同虽然对严重川崎病有详细说明,但赵先生及普通消费者无法理解其中的专业医学限制,这种解释过于苛刻且有误导性,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理期待。 保险公司的律师则反驳称,合同条款明确,“严重川崎病”必须符合并发症和外科手术条件,否则不予理赔。他们认为公司拒赔有合同依据,无不当行为。 法庭的氛围一度紧张。赵先生听着保险公司一再强调条款细节,心里又急又委屈,但他紧握着女儿的小手,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法官耐心听完双方陈述后,结合合同条款和消费者合理理解,做出裁决:保险公司应当向赵先生支付女儿50万元的保险金,同时退还赵先生2023年缴纳的6000余元保费,并免除其女儿后续应付的保险费用。 判决下来的那一刻,赵先生长舒一口气,眼泪不自觉地滑落。他抱起女儿,轻轻拍着她的背,声音哽咽:“爸爸永远不会让你受委屈的。”旁边的妻子也紧紧握住他的手,泪眼婆娑。 这场官司虽然让赵先生疲惫不堪,但他也深深感受到,作为父亲,为孩子争取的每一份权益都值得。 他回家后,将合同整理得更清楚,也在微信群里提醒朋友们,买保险不仅要看条款,更要了解细节,必要时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在女儿1岁后每年都花6000多元给女儿买保险,怎料,在年仅4岁
牧童的娱论
2025-09-19 16: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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