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上有一个法律问题需要纠正,那就是对“家庭内部矛盾”的过度解读。每个家庭都有内部矛盾,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说的这个。但是,一旦发生“家暴”等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就不适合用“家庭内部矛盾”来看待和解决了。因为人生来平等,不能因为在家庭里,就不受法律应有的保护了。许多家暴事件,会有被害人报警后又被送回家的情况,导致更严重的家暴行为和伤害发生。这显然有问题。或许第一次这样处理有一定合理性,毕竟是家务事,当事人一般还会道歉。但一旦伤害到达一定程度,或者屡次发生,这就需要司法主动介入了。解除家庭关系,对被害人加以保护,对施暴者依法严厉处理。 以上来自一位粉丝留言,说的特别好。
最近在网上刷到了一种“别具一格”的报复方式,再次刷新了三观:送锦旗。南京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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