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男子在家吃馒头噎死保险拒赔,后来经法院调解获赔2.8万,你觉得保险公司冤吗? 2023年11月,48岁的潘先生在家中吃馒头时不幸噎食窒息身亡,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引发公众对“意外死亡”界定与保险条款的关注。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最终支付家属保险金2.8万余元。 事件经过:意外噎食引理赔纠纷 潘先生生前购买了包含“意外身故”责任的保险。事发当日,他在家中正常进食馒头时,因咀嚼或吞咽不当导致噎食,最终窒息死亡。家属认为这属于“意外事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非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所致”为由拒绝赔付,认为噎食属于进食过程中的常见风险,不符合意外险定义。双方协商无果后,家属诉至法院。 法律视角:意外死亡的认定标准 根据《保险法》第2条,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需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个要件。法律专家指出,噎食虽看似日常行为,但若因食物卡喉导致窒息死亡,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特征,且无证据表明潘先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边进食边剧烈活动)。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过于机械,未充分考虑个案特殊性,最终通过调解促成保险公司支付2.8万余元保险金,平衡了家属权益与保险条款的严谨性。 网友热议 • “吃馒头也能噎死,保险公司太不近人情!” • “意外险不该抠字眼,该赔就得赔” • “支持法院调解,给家属一个公道” 数据显示,类似“非典型意外”理赔纠纷中,超六成因保险公司对“意外”定义解释过严引发争议。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免责条款,明确“意外”的具体界定;保险公司也应优化理赔审核标准,避免“一刀切”式拒赔。 这起事件为“意外险”理赔提供了重要参考。当“日常风险”撞上“保险条款”,如何平衡严谨性与人性化?您认为保险公司该如何改进理赔服务?欢迎留言讨论。
48岁男子在家吃馒头噎死保险拒赔,后来经法院调解获赔2.8万,你觉得保险公司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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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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