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都不编理由了!”浙江杭州,72岁老人和家人去西湖游玩,家人买票期间,老人独自在景区石凳上休息。谁知老人坐下时没站稳,一下子后仰摔了下去,导致颈部骨折被送入医院救治,半年后,老人因多脏器功能衰竭等疾病去世。老人去世后,家属认为是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出现的意外,因此将景区告上法庭,并索赔77万元。法院判了! 据南方都市报9月14日报道,在2024年3月24日,徐大爷和家人一起去西湖景区游玩,由于当天游客很多,加上景区的购票程序繁琐,徐大爷的家人决定让他在景区入口附近的石凳上休息,自己去排队买票。 当时老人独自坐在石凳上,没想到在坐下的瞬间,一不小心失去了平衡,突然后仰摔倒,重重地摔在了草地上。 周围游客听到“咚”的一声响,纷纷围过来看,看到徐大爷已经动弹不得,只能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家人在听到声音后,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看到父亲疼痛难忍,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随后景区安保人员赶到现场后,设置了警示区域,并协助家人安抚现场秩序,等待急救人员的到来。 徐大爷被送往医院后,医生为他做了详细的影像检查,发现老人颈椎骨折,除此之外,检查中还发现他患有心肌梗死、多脏器功能衰竭等多种慢性病,这些本就让他的身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而那次摔倒,无疑加重了他的病情,尽管家人花费了35万元治疗费用,但老人仍然在半年后因病情加重去世。 家属认为老人的死因与景区石凳的设计缺陷密切相关,他们指出,石凳没有靠背,也没有设置防护措施,导致老人一旦坐下就容易失去平衡,最终发生了摔倒事故。 家属认为,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能为游客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理应对此承担责任,于是他们将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7万元。 景区方面则提出,摔倒的地方并非景区的核心游览区,而是人流较少的入口过渡区,景区还表示,所有公共设施都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且相关石凳的材质和稳固性都符合安全标准,根本不存在设计缺陷。 此外景区认为,老人的摔倒更可能与他自身的健康状况有关,毕竟他长期患有多种慢性病,导致身体的平衡性较差,景区强调,老人的家人在游玩期间并未全程陪同,也未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因此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景区。 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景区已履行了定期检查和安全提示的义务,不存在过错,法院还指出,徐大爷的摔倒与其自身的健康问题密切相关,而家人在老人游玩期间未能全程陪同,也未能在摔倒发生后提供及时帮助。 因此家属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景区存在过错,也无法证明摔倒与景区设施的设计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判决,驳回家属的索赔诉求,景区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一案件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许多人认为,尽管景区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检查和安全提示的责任,但作为一个旅游景点,景区是否有责任提供更加周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群体? 如果当时的石凳能够设计得更稳固、更有扶手,是否能够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另外景区是否应该考虑在游客较为集中、休息区域的设施设计中,提供更加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从这个事件来看,景区管理者的责任并不完全是黑白分明的,虽然景区已经履行了常规的安全检查,设施本身也符合标准。 但考虑到游客的多样性,尤其是老年人、儿童等易受伤害的群体,景区是否应该在设施设计上更加关注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提供更多的安全防护措施呢?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2025-09-14《老人景区摔倒半年后去世家属索赔77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