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男子怕家里鸡棚中的梧桐树压到电线,太危险,就叫来一个熟人帮忙砍树,

小峰聊社会 2025-09-04 21:22:23

内蒙古包头,男子怕家里鸡棚中的梧桐树压到电线,太危险,就叫来一个熟人帮忙砍 树,对方提出想买这棵树,男子说既然你出力了,那这树就送你,我不要钱。双方一拍即合,谁料砍 树时,熟人因刚吃完治头昏的药没多久,手一直抖个不停,手中的斧子一个没拿住,不慎把腿砸伤了。让男子没想到的是,事后熟人竟让他赔钱。

(信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2025-9-3)

黄某家鸡棚里长着一棵梧桐树,这树离电线有点近,黄某总担心树会挤压坏电线,引发危险。

于是,他想到了卖菜的蔡某,把蔡某叫来,打算让他把树砍了。两人一商量,蔡某提出想买下这棵树,黄某觉得正好,让蔡某砍倒运走就行,还大方表示不要买树钱,直接把树送给他。两人一拍即合,准备动手砍树。

可没想到,蔡某中午吃了治疗头昏的药,砍树时手一直抖个不停。结果,斧头没拿稳,“哐当”一声掉下来,砸在蔡某腿上,顿时鲜血直流,疼得他直咧嘴。

蔡某受伤后,觉得责任在黄某,便向黄某索赔。黄某哪能同意,他认为蔡某是吃药手抖才误伤自己,跟自己没关系,又不是自己砍的。蔡某却反驳,说是在黄某家地盘上帮他砍树受的伤,黄某必须担责。

对于黄某该不该担责,大家看法不一,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一般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黄某不用赔偿。在买卖合同里,双方交换的是树木的使用价值,实现这个价值需要蔡某出力砍树。买卖合同的对价通常不用劳务计价,而且人身损害和买卖行为本身没有直接联系。蔡某砍树是活劳动,他受伤后的人身权利问题,和金钱义务不是一回事。

第二种意见则觉得,黄某用梧桐树当蔡某的劳务费用,两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甚至是雇佣关系。蔡某在这种关系里受伤,黄某就得承担一定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黄某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黄某和蔡某约定“以树抵劳务费”,即用梧桐树的价值换蔡某的砍树劳务,双方形成个人劳务关系,并非雇佣关系。蔡某在提供砍树劳务时受伤,属于“因劳务受到损害”,应适用该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

首先,蔡某自身肯定有过错。他明知自己吃了头昏药后手会发抖,还冒险砍树,没有尽到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存在轻微过失。

而黄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没有提供安全工具,没排查现场风险,也没监督蔡某的行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双方需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即便黄某没有主观过错,基于法律对弱势方的保护,比如蔡某受伤后劳动能力会下降,法院可能会酌情要求黄某承担部分补偿责任,以体现“合理适度生存空间”的立法原则。

再看《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表面上看,黄某和蔡某签订的是“以树抵劳务费”的买卖合同,但合同实质包含砍树这一劳务内容。根据第595条,买卖合同标的是树木所有权转移,但砍树行为超出合同范围,属于附加劳务。所以,单纯以买卖合同主张“无损害赔偿责任”不成立,需结合侵权责任分析。

黄某作为树木所有权人,有义务提供安全的砍树环境,比如移开电线、固定树木。但他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蔡某受伤,构成不作为侵权。根据第1165条,黄某虽无直接故意,但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如没询问蔡某身体状况、未提供安全指导,存在过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因砍树受伤引发的纠纷,真是让人感慨。黄某本是好意消除隐患,却因安全保障不足惹上麻烦;蔡某自身服药后仍冒险作业,也有过失。法律上,双方需按过错分担责任,这既体现了公平,也警示大家做事要谨慎。

生活中,无论是接受劳务还是提供劳务,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事先明确责任、做好防护,才能避免类似纠纷,保障大家的权益。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0 阅读:21271

评论列表

范有点烦

范有点烦

86
2025-09-05 09:35

黄某说不要钱,树送你时,熟人同意了,赠与合同成立了,熟人砍树时,树主人不是黄某而是熟人了,他砍自家树受伤了,为什么要黄某赔?

经济技术 回复 09-05 22:49
解释一下美团是如何操作的?

烟雨红尘 回复 09-06 02:45
美团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54
2025-09-05 02:01

赠予合同,自行拿走

放飞的码头

放飞的码头

48
2025-09-05 08:00

这人的脸皮和内心该有多强大,才能说出这样的要求来

一二一 回复 09-05 09:12
这种都不算是人

德先生跟赛先生何在 回复 一二一 09-05 14:19
但法律就支持,没办法

画痕

画痕

45
2025-09-05 08:36

不尊重民序良俗,邻里之间做个小事难道还要先拟好合同明确职责?这种事,即使判双方有责任也应是人情所致,感化为主。不适宜用法,法也应该有温度,以正义,公平,维护正常秩序为出发点。

映山红

映山红

35
2025-09-05 08:27

自己斧头砍腿上了与安全环境何关?牵强附会。

化缘六子

化缘六子

24
2025-09-05 07:06

什么逻辑[捂脸哭]黄某有义务不让蔡某吃药吗,蔡某明明知道自己吃药了为啥还要砍树,难道蔡某吃药前没想到吃药后会产生的危害,难道制药厂也没考虑到患者吃药后会产生什么危害,[捂脸哭]还不都是为了一个“利”字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23
2025-09-05 08:43

真她妈不要脸,基于基本的道德观你受伤和树主人没有关系,按上面说的还要庆幸没有被电死,不然麻烦更大了!

谭老头

谭老头

19
2025-09-05 08:21

去告它偷砍自家的树

享受生活

享受生活

16
2025-09-05 08:29

真tm恶心,你自己不注意还搞人家

用户18xxx36

用户18xxx36

8
2025-09-05 10:27

我都不高兴做早餐,也不喜欢在家吃早餐。你要不给我买,那我还得谢谢你,反正我到外面吃好点的,别总亏了自己。

喷毛子加钱喷乌鸡系统扣钱

喷毛子加钱喷乌鸡系统扣钱

7
2025-09-05 19:17

我们村的果树,以前自己不想摘就卖给收果子的让他自己摘,现在法律意识和风险提高了,另愿自己吃多少摘多少,剩下的烂掉也不卖收果子的了

朋友

朋友

7
2025-09-05 14:33

砍树之前就说好了送给他了,他砍自己的树受伤干送树的人有鸡毛关系?

阳光灿烂

阳光灿烂

5
2025-09-05 14:01

这点小事分析的这么透彻干嘛?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咋不好好分析一下该怎么量刑啊?[抠鼻]

双生魂

双生魂

5
2025-09-06 00:31

当年我爸去帮同村的免费帮忙装电线,梯子滑了摔下来脑出血,他只偷偷的回来躺,要不是那天我姑回来刚好发现(嫁出去十几公里外的),硬拉他去医院,估计现在他都能读初中了,医生当时都说晚来一会都来不及了。后面那家人没去看过他,也没表示,现在甚至差不多陌生人一样,我们也没找过他们要钱什么的。

用户10xxx64

用户10xxx64

4
2025-09-05 14:23

无赖一赖准成功,所以无赖能不赖吗?

用户12xxx14

用户12xxx14

4
2025-09-05 23:29

胡编乱造的扯淡的案例,小编居心不良。

用户10xxx54

用户10xxx54

4
2025-09-05 20:12

捣浆糊

王车易位

王车易位

4
2025-09-05 14:40

我觉得最后的结局是森林公安找上门了,没收梧桐树,罚款五千

帅月半

帅月半

3
2025-09-05 18:45

这个事找电力公司,免费

用户10xxx94

用户10xxx94

3
2025-09-05 18:40

这是故意往自己腿上砍的

小二

小二

2
2025-09-05 11:29

如果树是你的,你砍自己的树伤了雨我无瓜,如果树是我的,喂喂喂林业局,有人砍我的树你们看刑不刑

用户10xxx87

用户10xxx87

2
2025-09-05 15:42

谁弱谁有理的判决

天使尚在人间.

天使尚在人间.

2
2025-09-05 16:46

一张图,内容全靠猜

老虎

老虎

1
2025-09-05 16:21

林业局不抓砍树吗。

大地

大地

1
2025-09-05 16:59

包头还有梧桐树 第一次听说!

老胖

老胖

1
2025-09-05 19:00

DeepSeek说黄某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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