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一男子身穿僧袍来到一家美容店,女店员走近问他有什么事?男子一句话不说

愤怒的群鹿 2025-08-27 14:14:32

河南平顶山,一男子身穿僧袍来到一家美容店,女店员走近问他有什么事?男子一句话不说,光用手比划,还突然伸手抓了一下女店员胸前的衣服,吓得女店员连忙往后一躲。店主听见动静后走过来,以为是聋哑人化缘,就给了1块钱,谁知给完钱男子还不走,这时店主才得知店员刚刚的遭遇,她气坏了,把男子推出门外想赶他走,结果差点被男子打了… 据观威海报道,8月24号下午3点多,王女士的美容院里正忙着。 突然,一位穿着深灰色僧袍、剃着光头的中年男子突然推门进来,双手合十朝店内点头。 王女士当时正在整理东西,听见动静下楼一看,这“僧人”既不敲木鱼也不念经,站在柜台前只是冲她比划手势。 王女士第一反应是他可能是聋哑人,估计是出来化缘的。她试着问了句,师傅是要化缘吗? 对方却摇头不答,继续用手指在柜台画圈,又指了指自己的僧袍。 王女士想着出家人不易,便从抽屉里拿了张1元纸币递过去。 正常化缘的拿了钱都会道谢走人,结果他接过钱塞进兜里,还是站在原地不动。 王女士觉得这“僧人”举止有些怪异,光比划要钱,她正琢磨要不要再给点,结果旁边的女员工小李说,姐,别给他。 王女士正纳闷呢,小李红着脸说,刚你不在的时候,他进来就摸我胸前的衣服,根本不是什么正经人。 王女士一听,赶紧调出监控,画面让她脸色瞬间暗了下来。 就在她忙活那一会,小李见僧人进门了,就上前跟他说话询问来意,谁知这僧人竟突然伸手朝她胸前抓去! 小李吓得一激灵,直接往后退了一下,对方这才才缩回手,装作继续比划。 这哪是化缘?分明是耍流氓!王女士看完监控气得不行,直接推着僧人往出走,想把他赶出店里。 谁知,这位僧人见王女士撵他走,竟再次伸出手,作势要打人。 王女士被这位僧人接二连三的举动吓得不轻,只好报了警,对方一看她要报警,连忙离开了店里。 8月26号,记者联系了当地派出所,民警证实已接到王女士报警。 监控拍得很清楚,男子穿着僧袍,但身份暂时无法确认。 民警表示,目前正通过周边监控追踪男子行踪。并提醒商户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警惕。 正规僧人化缘会出示身份证明,且不会强行索要财物,更不会有肢体接触。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个“僧人”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描述,涉事男子在美容院内以化缘为名接近女员工小李,趁王女士不在时突然伸手抓其胸前衣服。 这个行为属于以肢体接触方式侵犯他人身体隐私,符合“猥亵他人”的构成要件。 即使没有造成明显外伤,但因涉及敏感部位且令被害人产生恐惧,已构成情节恶劣。 如果警方查实该男子存在主观故意,如借化缘掩护实施猥亵,可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例中,男子身着僧袍冒充出家人,并以“化缘”为名向王女士索要1元钱,且在收款后拒绝离开,试图继续索要财物。 如果经过调查证实其无合法僧人身份,如未出示证明,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身份骗取财物,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 诈骗“数额较大”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本案中单次索要1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如果警方查实该男子长期流窜作案,累计诈骗金额较大,或存在团伙作案、使用伪造宗 教证件等情节,则可能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诈骗金额未达刑事标准,男子仍可能因“冒充僧人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件事也警示大家,善心需有底线,面对“化缘”索财应该理性判断,勿因对方穿着宗 教服饰而放松警惕。 事件经当地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留言谴责,真正的出家人慈悲为怀,哪会干这种事?善心要给对的人,别让这些‘假和尚’把咱们的好心当软柿子捏! 信仰本应纯净,却成了某些人牟利或耍流氓的工具。遇到可疑的“化缘者”,多问一句、多看一眼,或许就能避免善心被利用,也能让真正的修行者得到应有的尊重。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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