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费,我们好聚好散,”但于文凤拿钱后,转头就把周星驰告上法庭。 1998年的一次交流会,那时的周星驰已是事业如日中天的电影巨星,于文凤则是商界知名地产大亨的千金,她从小生活在优渥的环境里,却没有一丝娇气,反而以聪明果敢著称,年少时,她就能独立投资餐厅、买卖铺位,甚至做出几千万的利润,这样的人,不仅有优越的出身,还有超强的商业嗅觉。 周星驰早已见惯了美貌,却很少遇到像她这样能在投资上游刃有余的女性,他被她的能力吸引,也被她的自信折服,两人开始交往后,他逐渐把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交给她处理——尤其是与金钱相关的大事,公司财务、房地产买卖、投资决策,都由她一手托管,外界甚至说,于文凤是他的理财管家,更像是隐形的事业伙伴。 那些年,她的确帮他赚了不少,有人回顾她的投资轨迹,会提到旺角的黄金铺位、尖沙咀的优质物业,还有2004年著名的“天比高”项目,都是在她的建议下完成的,买入时价格不菲,但等待的结果是巨额的回报,周星驰的身价在这期间迅速攀升,而她功不可没,当然,生意并非总是稳赢,投资股市的一次失利曾让他账面蒸发上千万,但他并没有责怪她。 在这段关系中,曾有一个细节后来成为争议的核心,某一年圣诞前夕,周星驰原本准备送她礼物,但她提出了另一种要求——将他投资所得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回报,那时候的氛围是甜蜜的,她也许只是想为自己的付出找到一个明确的定位,而他当场答应,只是,这个承诺从未落到纸面上,始终停留在口头之中。 感情发展多年后,裂痕逐渐显露,周星驰一直对私生活极度低调,即便在公开场合也刻意保持距离,即使媒体几次拍到他们同框,他的态度依旧是避免直接承认,这种隐身式的恋爱,加上外界传出的绯闻,以及周母一贯冷淡的立场,都在削弱于文凤的安全感,到2009年以后,两人之间的矛盾被进一步放大,直到2010年这一年,他们正式画下句号。 分开时,周星驰给了她两千多万港币,作为一种告别的补偿,在他看来,这份钱包含了多年感情的认可,也算得上慷慨,然而事情并未结束,于文凤接受这笔钱后,又以另一笔巨款未兑现为由,把他告上法庭,诉求正是多年前那句口头承诺——百分之十的利润分成,折算下来约七千万港元。 官司开始后,双方各有立场,周星驰坚称,那不过是感情中的一时甜言,因此并无法律约束力,而且她在多年相处中已经获得不少财务上的回报,于文凤则认为,这是她为他创造财富应得的酬劳,不是情话,而是工作性质的约定,这场争夺不仅是金钱之争,也是两人对感情性质的根本分歧。 法律的体系更看重证据,而不是氛围或回忆,由于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支持,于文凤想要的那笔分成最终未被认可,整场争议从起诉到终审,拉锯了十年之久,期间,两人都投入了高昂的律师费,仅这一项就达到数千万,裁决公布时,于文凤彻底败诉,这段感情的最后一根弦,也在法庭的冰冷宣读中断裂。 败诉后不久,于文凤的人生很快翻开新的篇章,她与另一位富豪注册结婚,继续活跃在商界投资领域,她的身家与视野,从未因为这场官司而消失,而周星驰则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专注电影创作,不再对感情世界有过多回应,岁月流转,到他六十岁生日那年,公众记住的仍是那个给无数人带来快乐的喜剧之王,却少有人忽视,他的私人生活里有过这样一段漫长而复杂的爱恋。 那段关系从一开始就夹杂了事业合作与私人感情,彼此信任让他们共享荣誉,也让分手时的结算显得格外艰难,于文凤在乎的是她投入的时间和能力,以及没被公开的身份;周星驰看重的是陪伴与默契,却无法给予她想要的归属感。 外人总喜欢用输赢去总结这种事件,谁得到更多、谁失去更大,但在爱与信任的账本里,这种衡量未必成立,七千万的数字,是冰冷的计算;十三年的光阴,却无法用钱折算,他们曾是彼此生活里最信任的人,也是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对手,这种微妙的转变,也许才是整个故事最让人唏嘘的地方。 最终,这场关系留下的,是两笔谁都无法完全清算的账:一笔是金钱上的纠葛,一笔是情感上的欠缺,前者有法律裁定,后者只能留给岁月慢慢消磨,在港湾的夜色下,他们曾并肩看过灯火辉煌,如今却各自走向不同的生活,电影里的人物可以有一个圆满结局,但现实中,有些故事只能以遗憾收场。 信息来源:新浪娱乐——于文凤追讨周星驰千万佣金案败诉 须向周支付讼费
2010年,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周星驰说“我们在一起12年,我给你2100万分手
春日筆記
2025-08-13 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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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
彼此信任让他们共享荣誉,也让分手时的结算显得格外艰难,于文凤在乎的是她投入的时间和能力,以及没被公开的身份;周星驰看重的是陪伴与默契,却无法给予她想要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