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一丝不挂的在更衣室吹头发,突然一60多岁的大妈站在

椎名社会 2025-08-11 16:36:20

上海,一男子在游泳馆游完泳后,一丝不挂的在更衣室吹头发,突然一60多岁的大妈站在门口,将男子看光光。男子与大妈四目相对,双方都惊住了。大妈先缓过神来,连忙说:我走错了,我不认识路。事后,男子向游泳馆讨要说法。游泳馆负责人提出给男子两个星期的体验卡作为补偿。男子不干,直接提出要5000元补偿,被游泳馆拒绝了。男子决定走法律程序维权。网友:这要是男性闯了女更衣室,结果会是一样吗?

据闽南网8月11日报道:陈先生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这么奇葩的事让自己遇上了,一气之下找媒体曝光此事,希望网友们给他评评理。

8月6日中午,陈先生在一家游泳馆结束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游泳。

运动过后,浑身透着酸爽,他的心情格外不错。之后,他走进更衣室冲了个澡。

完事又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对着镜子慢悠悠地吹着头发,谁能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彻底毁了陈先生的好心情。

他一回头,突然发现门口站着一60多岁的大妈,眼神从上扫到下,将他看光光。

然后,与陈先生四目相对,陈先生像是被按了暂停键,被惊得停止了手上所有的动作。

大妈先缓过神来,她满脸通红,赶紧往外走,嘴里说着:我走错了,我不认识路!

大妈的身影消失后,陈先生才从震惊中缓过来,他尴尬不已,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事后,陈先生怒气冲冲的找到游泳馆负责人讨要说法。

原来,大妈之所以走错,都是因为更衣室门口抽象的标识导致的。

男更衣室门口只有一个“抽象的”男士轮廓图形,以及英文“Man”的字样。

先说着图形,一般人真的很难快速识别出男女。

再说英文“Man”,年轻人倒是认得英文。可是对老年人却不友好来,他们能认全26个字母的都算文化人,60多岁的大妈怎可能识别。

游泳馆自知理亏,考虑到陈先生在泳泳馆办的是两周体验卡,游泳馆负责人提出再补偿给陈先生一张两个星期的体验卡,但是陈先生对此并不满意,直接向游泳馆提出要5000元补偿,但被游泳馆拒绝了。

陈先生决定走法律程序维权。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炸了:有人说:如果是一位男性误入女浴室而且看光了裸体女,那这位男士百分百完蛋了,不但要赔偿女士要求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且会有牢狱之灾!更甚者他会背一辈子流 氓的骂名,在亲朋好友熟人面前一辈子抬不起头!

既然提倡男女平等,那么该男士也有隐私权,也有权提出索赔,支持陈先生维权。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大妈闯入男更衣室,将陈先生看光光,侵犯了陈先生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男女平等,男人也有隐私权,大妈闯入男更衣室,将陈先生看光光,侵犯了陈先生的隐私权,陈先生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这位大妈并非故意为之,她之所以会走错,是因为游泳馆更衣室的标识太过抽象,让人看不明白。也就是说,她的失误根源在于游泳馆的问题,因此,她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陈先生可以直接追究泳泳馆的责任,因为洗浴中心有安全管理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 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游泳馆在更衣室这类涉及隐私与安全的区域,应设置醒目易懂的标识、安排专人看守。

更衣室是泳客换衣、整理的私密空间,一旦标识模糊、无人引导,很容易出现错闯、误进的情况,不仅会造成尴尬,更可能引发隐私纠纷。

这次事件中,抽象的图形和英文标识对老年人不够友好,本身就埋下了隐患;如果再有工作人员在旁引导提醒,或许就能避免这场误会。

可现实是,这些最基础的安全保障措施都没落实到位。

因此,从事件的起因和游泳馆的管理疏漏来看,其对此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陈先生提出的5000元赔偿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关键在于陈先生因这一事件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比如是否造成了持续的心理困扰、情绪焦虑,或是对其日常生活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等。

法院通常会根据损害的实际程度、事件的具体情节以及当地的司法实践标准,来综合判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并非单纯以诉求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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