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瞒着已婚身份,让男子接她回家。两人同居后,女子为该男子生下两个女儿。可

人间烟火栈 2025-08-11 15:17:50

重庆,女子瞒着已婚身份,让男子接她回家。两人同居后,女子为该男子生下两个女儿。可女子从不工作,整天刷手机,被公公说了两句后就消失不见了。毫不知情的男子急坏了,希望女子赶紧回家——两个孩子成天哭闹着要妈妈,他盼着女子回来,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王先生在重庆的厂里打工,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会刷刷手机、看看小视频。 有一天,一位女子联系上他,想和他交朋友。王先生也很无聊,觉得在网上交个朋友,聊聊天、说说话,也没什么坏事,于是就答应了。 不过没过几天,这位女子就让王先生去接她回家,还说想和王先生一起过日子。 王先生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给整蒙了,他反复询问对方年龄、家住哪里,以及是否真的愿意和自己过日子。 对方再次强调说:“我在合川,离你家不远,你就来带我回去吧。我实在想拥有一个爱自己的老公,也想拥有自己的小家庭。” 王先生被女子的真诚感动,于是直接坐车去了合川,把她接回了自己的老家,从此两人便开始生活在一起。 王先生的父母特别高兴,儿子就这样给他们带回了“儿媳妇”,实在难以想象。在他们的观念里,娶儿媳妇不是要花十万八万才能成的吗?现在居然有女子被自己儿子的魅力吸引,主动要来一起生活,这有什么不好的呢?于是就对她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不过没过几天,家里就来了不速之客。一位年轻男子和一位年长女子,要将王先生的女友强行带走。 沈女士不愿意离开,悄悄躲了起来。不过那位年长女子直接甩出一句:“你再不跟我回去,我就当没生你这个女儿。” 王先生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来的是“未来的丈母娘”,本想好好款待对方,可那个年轻男子却对王先生充满敌意,直接将他推开,还说:“这是我的老婆,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这时,王先生才傻眼了:女友不是说自己是单身吗?怎么现在又冒出一个丈夫来?这该如何是好? 他看着沈女士被带走,又不敢上前阻拦,因为他们没名没分,人家可是合法夫妻,哪有他这个“第三者”去阻拦的道理? 沈女士走后,王先生非常郁闷,正想找沈女士讨要说法时,对方却悄悄回来了,并且告诉他从此不走了,就在这里和王先生好好过日子。 沈女士还告诉王先生,她并不喜欢自己的丈夫,早就想离婚了,只是一直离不掉,她的心是属于王先生的。 王先生此时愤怒又不安的心瞬间平稳了下来。既然沈女士回来了,又愿意和自己生活,那是天大的好事。于是他从此安安心心挣钱养家,让沈女士在家好好待着,生儿育女。 不久后,沈女士怀孕,生下一个女儿。随后,王先生的公公觉得在农村还是两个孩子好一些,于是让他们再要一个,结果又生下一个女儿。 此时,大女儿已经四岁多,小女儿也两岁多,正是闹腾的时候。沈女士虽然没有上班,但照顾这两个小家伙就够她折腾的,每天累得精疲力尽。 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可无奈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又能怎么办呢?只能将就着过。不过,为了让自己快乐一点,她会拿起手机刷刷视频、看看短剧,让自己暂时脱离烦躁的生活。 可公公看到后,觉得她既不上班,又不照顾孩子,一点也不顾家,于是就责怪了几句。 沈女士心里的落差更大了,但她一点也没有反驳,而是趁夜深人静时,拿着自己的证件和行李,悄悄离开了王先生的家,从此销声匿迹。 不知情的王先生回家后没看到沈女士,急得不得了,打电话也没人接。过了几天后,对方还是没有回来,这时他才找到媒体,希望沈女士能回心转意,回到他们家好好过日子。 不过直到现在,沈女士也没有回去,王先生也不知道她的去处。他看着两个幼小的孩子,真的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真不应该那么草率地将沈女士带回家,在对方还没有离婚、自己也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就生下了两个孩子。 那么,王先生明知沈女士未离婚,仍与其同居并生下两个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其实,重婚罪不能仅凭生育事实判定,核心在于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这里的“结婚”不仅指法律登记,还包括事实层面的夫妻关系——即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邻居、亲友等普遍认为二人是夫妻。 有人觉得有了孩子就该算夫妻,但法律不这么看。孩子只能证明双方有亲密关系和生育行为,若两人从未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人也不认可这层关系,即便生了孩子,也未必构成重婚罪。反之,哪怕没有孩子,只要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让外界信服其夫妻身份,就可能触犯重婚罪。 因此,判断王先生和沈女士是否犯重婚罪,关键看他们是否对外以夫妻身份自居,而非是否有孩子。 大家觉得王先生和沈女士是重婚罪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天天630新闻》8月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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