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 一男子与女网友吃饭喝酒后发生关系, 女子事后索要2万元补偿 不给就报警说被强奸。一审居然真判了3年,说人家“强迫”。 可人家男的不服啊,上诉到二审,这才把理掰回来——女方是自愿去的男方家,全程没反对没挣扎,哪来的强迫?最后判了无罪。 两年时间,一个好好的人差点被这事毁了。说真的, 这女的开口要钱不成反诬告,心也太黑了;办案的要是不把好关,随便就定了罪,那谁还敢相信公道? 成年人做事,总得有点谱。不管是处对象还是啥,都得拎清边界,更不能拿法律当儿戏。你说,这事儿里最该让人警醒的是啥?
长点心吧!不是什么炮都能约的!山西长治有人通过网上交友认识个女的,约到家里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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