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重庆,女生打暑假工期间,老板要给她按摩,女生拒绝后,还是被老板强行按摩

小峰聊社会 2025-08-07 22:37:09

必须严惩!重庆,女生打暑假工期间,老板要给她按摩,女生拒绝后,还是被老板强行按摩。怎料,按摩过程中,老板问女生有没有男朋友,还故意触碰女生的隐 私部位,女生苦于没有监控证据求助网友。警方终于介入调查。

据金羊网8月6日报道,一则女大学生在社交平台发出的求助贴引发广泛关注。发帖人小林称,自己在餐馆打暑假工期间遭遇老板李某猥亵,引起网友热议。

小林是个勤奋踏实的女生,暑期为了赚点生活费,也想积累些社会经验,便找了一份餐馆服务员的临时工作。

刚入职时,她对老板李某印象还不错。李某为了她上班方便,还特别安排了员工宿舍,帮她省下不少住宿费用。

8月6日清晨7点,小林照常到餐馆准备开工,却发现门还没开,便通过微信询问老板李某。

李某回复她先回宿舍稍等,没多久又发来消息称身体不适,想请小林把按摩仪送到他房间。

小林以为老板真的不舒服,于是没有多想便照办了。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这其实是一场预谋。

进房后,李某先是让她帮忙按摩背部。小林虽然感到尴尬,但碍于对方是老板,不好直接拒绝,只好违心地勉强配合。

可当按摩结束后,李某却不让她离开,反而提出要“回敬”小林一番,让她趴下接受按摩。

这让小林警觉起来——一个女孩和老板独处一室,对方却提出这般要求,显然不怀好意。

她立刻拒绝了李某,可对方竟强行将她按倒在床上,按住肩膀要求她“趴好”。

过程中,李某不断套问小林是否有男友等隐私问题,更用按摩仪在她臀部胡乱按压,手掌在她肩膀、腋下游移,甚至还触碰她的脸和脖子,最后更企图亲吻她的后颈。

小林受到极大惊吓,挣脱后夺门而出,立即将此事告诉了父母。

她的父母随即打电话质问李某,但李某却全盘否认,说自己只是正常按摩,是小姑娘“想太多”。

小林考虑报案,却发现事发房间并无监控设备,担心取证困难,不知是否能立案。最终,她决定将自己的经历公开发在网上,曝光李某的行为,并寻求网友帮助。

记者跟进了解后得知,目前该餐馆已暂停营业,警方也已介入调查,但由于案件仍在侦办阶段,相关细节暂未披露。

小林的顾虑并非多余。在这类侵害中,“没有视频证据就难以立案”的困境,确实让不少受害者感到无力。

不过,她并非毫无胜算。即便现场没有监控,警方仍可通过其他手段综合取证。

例如,依据她的陈述内容、李某的微信记录(如“回房间等”“拿按摩仪”),可反映其主观意图。如果小林身上有因推搡或按压造成的淤痕,或衣物中存留李某生物痕迹,也可通过法医手段固定证据。

此外,如果有员工看到她惊慌逃离,或知晓两人不寻常的互动,也可以作为证人作证,构建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3条,即便没有当事人陈述,只要其他证据能够还原事实,也可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罚。而仅有陈述、却无旁证的,则不能单凭主张处理。

若警方取证完整,仍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对李某处以5至10日拘留。

更严重的是,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237条明确规定,若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实施猥亵,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若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情节恶劣,刑期可超过五年。

李某借“按摩”为由,逐步对小林实施身体控制、私密部位接触及语言挑逗,已构成以“其他方式”强制猥亵的行为。

同时,他身为雇主,借助职务之便对员工实施猥亵,也符合“利用从属关系”加重情节,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处罚力度往往较重。

若证据链完整,李某很可能被定性为强制猥亵罪,面临刑事处罚。

即便最终未构成刑事立案标准,李某也逃不了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若行为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赔偿。小林可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处数万元。

因此,小林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保留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并可考虑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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