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亮证司机是公安局领导不实是不是公安局领导还是以官方通报为准,我还是相信当地官

尔蓉说趣事 2025-08-02 16:23:41

网传亮证司机是公安局领导不实是不是公安局领导还是以官方通报为准,我还是相信当地官方吧!搞不懂了,既然亮证女凭一个车牌号分分钟就查到了别人的隐私信息,那么官方要查亮证女的信息,同样是分分钟的事,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个明确说法?热点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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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6

用户10xxx26

46
2025-08-02 17:36

要求大理司,督察院,刑部三司会省!

好运气

好运气

42
2025-08-02 19:16

这种行为就是黑恶势力?

685269 回复 08-02 20:09
这种不是?

风云

风云

34
2025-08-02 18:10

公众需要知道的不是~她不是谁?公众需要知道是~她是谁?有车牌号的信息,涉及的单位出来认领🈶这么困难吗?

乘风破浪

乘风破浪

34
2025-08-02 17:29

那她是谁?

用户10xxx81 回复 08-03 07:32
以辅警的身份最合适

心中有佛  手里有刀

心中有佛 手里有刀

31
2025-08-02 18:25

真要是公职人员,更应该明白“证”是办事的凭证,不是压迫人,威胁人的工具。执法犯法,必须严惩不贷。

随安

随安

21
2025-08-02 21:40

奔驰姐亮证逼让路事件,处理此事应坚持“公事公办”原则,依法追责,兼顾细节,做到“不放过坏人,不冤枉好人”。 1. 亮证行为定性:关键在行为性质。若女士依法依规执行公务而亮证查询,则属合理必要;若无正当理由查询并泄露个人信息,则属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必须依法查明,避免舆论情绪化定性。 2. 拍摄传播审视:男士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他人信息,涉嫌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乃至名誉权。在信息传播迅速的当下,此类行为影响不可逆,其合法性同样需依法审视。 3. 交通责任认定:双方在狭窄路段是否存在让行条件?按交规“上坡车先行”原则(下坡车更易控制),视频显示双方均无明显让行动作。责任划分应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而非网民情绪主导。 4. 社会心理反思: 事件也折射出值得警惕的社会心理,如“见公职就骂”、“遇富裕就批”的新偏见。监督公众人物虽重要,但应警惕滑向“有罪推定”或“网络猎巫”。理性社会应回归事实与法律,而非立场与情绪。

文发

文发

14
2025-08-02 20:58

正在想给她准备一个什么身份比较合理[捂脸哭]

用户17xxx41 回复 08-03 01:28
精神病患者 比较适合 可以逃避法律追责

零充

零充

13
2025-08-02 21:12

还带上警察上门,牛

我就看看

我就看看

7
2025-08-02 21:05

能用车牌照查出信息的,只有交管部门。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7
2025-08-03 04:46

谁能通过车牌就能把对方基本情况了如指掌?谁能调动帽子ss上门?牛逼牛逼太牛逼了。此女真乃神人也

初段

初段

6
2025-08-02 21:38

要公安部去查吗?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6
2025-08-03 06:11

先查派出所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3
2025-08-03 07:30

孤男寡女结伴出行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2
2025-08-03 06:10

严查到底

电子束

电子束

1
2025-08-02 21:01

保护个人隐私,不便公开

馄饨外卖蹄髈堂吃

馄饨外卖蹄髈堂吃

2025-08-03 09:56

建议有证的都在车上贴醒目标志,看见肯定躲的远远的 500米以外 靠边停车 目送远离 不添麻烦 不浪费社会宝贵资源

月球路边社

月球路边社

2025-08-03 10:06

散了散了,官宣了,啥事没有,全是误会。亮证,jc上门,拒接电话,都是误会。。。哈哈哈哈哈哈哈

高山

高山

2025-08-03 00:51

此事不简单,建议异地办案

尔蓉说趣事

尔蓉说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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