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宗庆后遗产纠纷案中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的资产
8月1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宗庆后遗产纠纷案中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和宗继盛)的资产保全请求,对案件中涉及的汇丰银行账户资产(约18亿美元)作出限制。禁止令有效期将持续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有最终裁决为止。
根据判案书,宗馥莉认为根据宗庆后的委托只有固定资本(即21亿美金的本金)产生的利息才会成为信托资产,而非信托财产本金。其次,原告视宗馥莉为单纯的“受托人”,而宗馥莉则主张其拥有“发言权”。
按协议内容:在 PTC 过渡期,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过渡期结束后,则由原告三兄妹指定人选担任。信托过渡期结束后,宗馥莉不再参与信托管理,全权由原告三兄妹管理。初始信托财产完整交付后,宗馥莉解除其责任。
看来,宗馥莉暂时不得挪用18亿美元信托基金。宗庆后信托被爆出,中文部分是宗对遗嘱和信托的安排,能够证明设立信托,每个子女七亿美元吃利息,确实是宗生前的意愿。
老宗失算了,通过文件大家都明白老宗确实是想留钱给那三个孩子的,后来一来是病重思维可能有点模糊,二来想着大家是一家人,大女儿应该会遵照自己的遗愿照顾几个同父异母弟妹,所以没有在文件上做到滴水不漏,谁知死后大女儿马上翻脸,现在地下的老宗恐怕也在后悔。
关键看宗庆后与原配是否离婚,如果没有离婚,原配可以要走一半儿财产,这样整个信托就会被击穿。
如果这个未完成的信托本身就是瞒着原配妻子设计的,那本身这个资金是否就是违法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嫡女必须完成信托注入才能继承国内的,那国内的遗嘱时间是什么时候?哪个先后?而且信托一般都是吃利息,不是直接给本金。
怡赞宝宝
上联:宗庆后一妻一女一布鞋三妻四妾下联: 释永信一寺一僧一袈裟子孙满堂 横批:宗信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