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7年的兄弟,38岁的年纪,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被公司通知不再续约,按照n给补偿。该来的还是来了,一直在恐惧的中年危机,还是没有躲过去...再开离职证明的时候,hr表示可以把离职证明的离职原因写“个人原因”,声称这样方便找下份工作,但是赔偿金会正常给,这个不用担心... 对此,我给的建议可别让公司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坑呢你!明明是公司单方不续约,凭什么写成个人原因?你可别忘了你的补偿金可还没到账呢!万一你同意了,公司反口说你就是自己离职的,你咋整? 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咱都38岁了,还能不能有下一份工作都是未知,你还考虑什么“方便找下份工作”?到时候因为给你开的是“个人原因”,你连失业金都申请不了! 但就这点上,你说你你还能相信它是好人,它是为你好吗?!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武大这事儿又爆新料,瓜都快堆成山了!杨小姐的舅舅到底是不是舒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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