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急着卖房,跟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对方给了她200元,作为保证金,女子觉得很划算,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字。不久后,她通过其他中介把房子给卖掉了,对方找到她,说她违约,要求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1.5%的服务费,算下来要16000多,女子这才发现自己没看清楚合同内容。可对方却说:不看合同是她自己的问题,给我打电话没用。结果让女子追悔莫及。 “姐,这钱相当于给您吃颗定心丸,3个月内保证卖掉!”熊女士接过中介手中的200元,内心不禁一阵窃喜,白拿钱还能把房子卖掉,何乐而不为呢?没多想,就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谁料,这代价属实惨重! 据了解,在房产交易中,每10个业主总有几位不小心掉入到独家陷阱。那些中介口中:今天不签就会错过客户!实则是在为了他们自身的利益着想,以确保房产出售后,自己可以拿到所谓的中介费。 所以一套好的房源,有时根本无需签订独家协议,便可在短时间内出售。简而言之,对于中介,这是锁定房源的利器;对于房东,可能是温柔的陷阱。那些“保证金”、“快销承诺”则是诱饵。 “200块换一万六?你们抢钱的吗?”熊女士的声音似有微微颤抖,当初签下协议,对方发来的是手机版,字体十分小,多达六七页的合同条款,让她难以注意到那一行小字:委托期内自行售房,需支付成交价百分之1.5违约金! “白纸黑字写着违约责任,您签字时没看吗?”电话那头,中介的反问一时让熊女士语塞。当初,为了能尽快将房子卖掉,隔天,她便来到了另外一家公司,这里也有独家协议,熊女士一度以为,这是行业普遍现象。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签不签都一样!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所谓的独家,就是个坑!也有网友表示:他本人就是干中介的,其在卖房子时根本不会签,中介照样会推广房源! 事实上,如果房主着急卖房,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多家平台,委托多名中介,这样获得的客户也比较多,成交就快;若是,不着急售卖,更应慎重签署独家,委托一名值得信赖的中介,交一把钥匙给他,会为自己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按照民法典相关条例:签字即表示合同约束,熊女士本人未仔细阅读导致后果,不属于重大过失,不能构成免责理由。最终,熊女士只能默默支付了违约金,她希望用自身的经历提醒各位卖房者,注意陷阱! 对此,小编还是要提醒各位房主,签字前,请让你的手指在“违约责任”条款上至少停留3分钟,必要时可录音录像,作为日后维权所用。当你为白捡200元窃喜时,殊不知,另一张账单已然打印完成! 那么,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在买卖房屋中,您是否遇到过其它的陷阱呢? 信息来源: 重庆天天630|《新闻,独家委托代理协议引发纠纷,前段时间,市民熊女士准备出售一套位于南岸区二塘路的一套房子,于是她找了几家中介公司,最后房子虽然卖出去了,可熊女士却被一家中介公司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来看看怎么回事。》 文|梅林 编辑|南风意史
重庆,女子急着卖房,跟中介签了独家协议,对方给了她200元,作为保证金,女子觉得
历史趋势解码
2025-07-31 0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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