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部官员祝庆祺干了一件大事,他系统整理乾隆至道光年间中央司法机关的疑难案件共

西门大妈啊 2025-07-30 12:22:18

清代刑部官员祝庆祺干了一件大事,他系统整理乾隆至道光年间中央司法机关的疑难案件共5640件,编纂了一部《刑案汇览》,详细记录了每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判罚结果,并遵循《大清律例》的体例框架,将案件分设赎刑、职官犯罪、人命案件等,便于查阅。

其中有一起案子很有意思:

嘉庆二十三年,山西省巡抚上报了一个案件,有个叫陈幅的人家里很穷,他守寡的嫂子王张氏经常接济他柴火和粮食。他的远房族兄陈和看到后,心生嫉妒,四处造谣说陈幅和王张氏之间肯定有通奸的私情。王张氏听到这些谣言后,感到无比羞愧和愤怒,咽不下这口气,想去找陈和对质,还自己一个清白。但陈幅不知道是不是怕事,还是畏惧陈和,反正拦住了王张氏。王张氏因此斥责陈幅太糊涂,自己羞愤难耐后上吊自杀。

陈幅越想越气,就拿起棍子殴打了陈和,打中了陈和的右肋骨等地方。结果陈和隔天就死了,陈幅一人做事一人当,就自己去官府自首了。

负责这个案子的山西省巡抚认为,这个案子可以引用大清律例中的“在捉奸过程中打死意图强奸(但未遂)犯人”的人,应当判绞监候,也就是绞刑暂缓执行,等待最终复核。

报到刑部后,刑部官员们却认为:

大清律例规定了,如果有人强奸未遂,而且被受害女子当场指证,经过审问查明确实是意图强奸(图奸),就不能按强奸既遂来判刑,应当按照相关条例处理。同时规定,对于那些因为污蔑诽谤而导致人命的案件,也必须要查清楚污蔑的具体原因。这是因为在古代,妇女名节事关重大,所以许多时候必须特殊对待,慎之又慎。

而这个案子的起因,是陈和看到陈幅接受嫂子王张氏的接济,就无端捏造黄谣,污蔑毁坏王张氏的名节,而且直接导致了王张氏上吊自尽。 陈幅打人,是为了维护家族和嫂子王张氏的名声。他想到自己的嫂子作为一个寡妇,居然这样被污蔑,情急之下才把陈和打死的,因此陈幅的行为确实可以看作是由于血缘亲情和伸张正义所致。而死者陈和,虽然错误也很大,但毕竟没有真的去强奸王张氏,只是污蔑,所以这个案子和强奸未遂然后受害女子自杀的案件有本质的区别,不宜引用这条法律。

最后刑部判决:

山西省巡抚判决的绞监候过重,刑部改判陈幅杖打一百棍(杖一百),然后流放到三千里之外的地方,算是给减刑了。

这个案件充分的考虑了即便是清代法律,对于因诽谤他人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件,尤其是涉及“奸情”这种敏感问题时,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的更加全面,以符合当时社会的正义共识。

由于这个案件发生在嘉庆二十三年,中间还改判过,如果来回来去扯皮如果时间稍微长一点,很有可能会拖到嘉庆二十五年,那就能喜迎皇上驾崩新君即位,陈幅也就会迎来大赦,不必受罪了。

我想这才是大家,包括刑部官员真正想看到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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