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女子因治疗癌症欠下不少钱,于是将奖励的奢侈品卖了不少,其中一块劳力士

雷雷说趣 2025-07-30 05:18:32

江苏南京,一女子因治疗癌症欠下不少钱,于是将奖励的奢侈品卖了不少,其中一块劳力士手表卖了32万元。可这笔钱到账后的第二天,女子收钱的银行卡就被外地的警方给冻结了,之后其他银行卡一一被冻结。女子立即联系外地警方,这才得知这笔钱可能是被诈骗者的钱。女子多次申请解冻,但毫无进展。后警方表示这笔钱很可能需要退还给被诈骗者,这可把徐女士急坏了:“那我的手表怎么办?” 据扬子晚报7月29日报道,徐女士年纪轻轻就不幸得了癌症,前段时间刚做了手术。 为了不给家庭增加过多负担,徐女士将自己的奢侈品包包挂某二手平台给卖了。结果在买卖过程中出了点问题,导致货出去了,但钱一直未收到。有了这次经历后,徐女士就不敢在平台交易了。 在今年的7月8日,徐女士打算将自己的其中一块劳力士手表给卖了,存点钱应付日常的开销。这次徐女士通过平台找了一个居间商,然后由居间商来匹配合适的买家进行私下交易。 经过几轮的选择,徐女士从居间商那里确定了3位买家,然后看谁出价高就卖给谁,最终将这块劳力士手表卖了32万元。 当晚7点多,买家就把32万元打入了徐女士的个人账户,之后由徐女士通知居间商将手表交给买家。 可万万没想到,当晚8点多,徐女士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信息,表示卡已经限制消费,而第二天卡就被冻结了,紧接着其他银行卡一一被冻结。 徐女士急坏了,她还等着这些钱还信用卡、房贷、车贷以及日常开销。于是她立即联系了银行,这才得知原来是河南丰县公安局给冻结的,理由是这笔钱涉及电诈活动,有可能要退还给受害者。 这下徐女士更急了,如果钱退还给了受害者,那自己的手表怎么办?她立即给丰县公安局写了份情况说明,同时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将这笔钱给转还给受害者,并要求工作人员尽快查清楚手表的去向。 为了以防万一,徐女士找了南京当地的警方协助,将除了存有32万元的那张卡以外的其他卡都给解封了。而那张存有32万元的银行卡不解冻,是因为案件还在办理。 有网友表示:“警方既然要将32万元退还给受害者,那就必须为徐女士追回手表。” 还有网友表示:“受害者被骗的钱为什么正好是32万?有这么巧的事?这到底是不是真警察?” 那这件事应该如何评价? 对于这起案件,首先得梳理下诈骗的情况。 按照丰县警方的意思,这32万元可能由买家诈骗了受害者,然后由买家指使受害者,将32万元直接转入徐女士的账户。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这32万元的确属于赃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54条第1款,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从这条规定就可以看出,警方要求冻结这32万元也没有什么问题。 那现在徐女士是不知情的,她是无辜的受害者,她与买家之间的交易是真实的,如果这笔32万元被退回给受害者,徐女士的手表怎么办?是否还能要得回来? 对此,上述《规定》第54条第2款还规定,发现犯罪嫌疑人将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一)他人明知是经济犯罪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他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上述财物的; (三)他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上述财物的; (四)他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上述财物的。 注意:这里的他人可以指徐女士。如果徐女士明知这32万元是赃款,或者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劳力士手表的,那这32万元冻结了也无话可说。 我们回到本案,徐女士并不认识买家,她是通过居间人在三个意向买家中选择了一个出价更高的人。 而徐女士作为普通老百姓,是根本无法知晓买家的钱的来源。就算徐女士去问了,买家也不可能如实告知。 因此,丰县警方在徐女士不知情且正常交易的情况下,冻结徐女士合法取得的32万元,并准备将32万元退还给受害人,那徐女士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犯。 那徐女士是否能通过诉讼要回手表呢? 如果这32万元被退回了,徐女士的确可以起诉要求买家归还手表。但问题是,买家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 此外,徐女士就算起诉,也要等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才行。 《关于及时查处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经济犯罪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发现有经济犯罪问题,应将经济犯罪的有关材料分别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起诉。 这项规定就是先刑后民原则的详细解答,意思是如果发现民事案件中含有刑事案件,一般要先进行刑事案件。 徐女士如果起诉要求买家返还手表,那得刑事法庭先判决买家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才行。 因此,徐女士现在的情况的确十分复杂。目前,建议徐女士先让警方找到手表的去向,先把手表给扣下来,以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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